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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答复“群众留言板”网友意见建议

2014年01月03日10:36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3日电 (记者权娟)日前,国家粮食局针对网友在群众路线网“群众留言板”上反映的意见建议,通过群众路线网作出书面答复。以下为答复全文:

一、已经落实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网友“佚名”提出“国家粮食系统增加对百姓日常消费主食的管理,白面、大米、食用油是重中之重”的问题。

为引导百姓形成健康主食消费理念,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正在研究制定稻谷、小麦加工产业政策,明确引导稻谷和小麦适度加工,丰富营养健康产品;二是与各部门联合开展节粮减损进“家庭”、“企业”、“高校”、“科技”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营养健康大讲堂”,开展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加强粮油食品健康消费宣传;三是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增加主食供应保障能力,积极沟通争取馒头等主食产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百姓消费成本。

(二)关于网友“放心”提出“粮食对外开放是非常危险的,千万不能让外国公司销售粮食”的问题。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努力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在外资管理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1〕6号)将“外资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列入了安全审查范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将食用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玉米深加工,粮食收购以及粮食、植物油的批发、零售、配送列入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三)关于网友“龙”提出“希望粮食深加工既能增加消费者的选择,也能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

在指导粮油加工业发展工作方面,在我局制订的《粮油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中,一方面充分鼓励加工企业发展粮油食品深加工,丰富和创新产品结构、种类,向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发展主食产业化增加产品附加值,引导农民种植专用粉小麦等,增加农民收入。

二、正在落实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网友“无力”提出“基层粮站在服务人民群众、方便百姓生活方面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可以由国家出资兴建一批精品粮站”的问题。

为解决基层农户卖粮难的问题,我们提出了要求加强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内容方案建议,其中包含了一线收纳库等相关建设。

(二)关于网友“要有秩序”提出“目前调和油市场混乱,调和油产品五花八门,其实就是一个噱头,调和油是目前食用油混乱时常的罪魁祸首,因此如果不能有效的检测调和油中各类食用油成分的话,强烈建议取消调和油产品”和网友“李龙大”提出“食用植物调和油是液体,老百姓如何鉴别它的各种成分?”意见建议的问题。

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从国外引入了调和油产品生产技术,主要是以不同的食用植物油成品为原料,通过调配改善油品营养和风味。据有关部门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食用植物调和油产量为200多万吨。由于有的单品种食用植物油的营养和风味不能满足我国消费者需求,需要用其他油品进行适当调和,以改善其营养和风味,故目前还不能取消调和油。

针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名称、标识混乱问题,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重新制定标准。据了解,新制定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将遵循食用安全、营养健康、质量与卫生指标可检测、标识清晰准确的原则,新标准应能体现我国消费者的营养与饮食习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的问题

关于网友“发展”提出“国家一方面在中储粮花大量的财力建设新仓库,地方粮食企业的好粮库被闲置,国家财力物力被浪费,老百姓看着真伤心,如此重复建设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每一个县区有一至两个国家粮库最为合理,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就近卖粮,节约运粮成本,增加种粮户收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稻谷轮换销售。”的问题

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中储粮、地方粮食企业仓储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总的原则是合理优化布局,避免重复建设,防止资金浪费。

四、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网友“农民”提出的“粮食的价格可以适当提高吗?城乡差距实在太大,农民太辛苦了!”的问题。

2004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后,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2008年以来,为弥补因农资上涨而增加的粮食生产成本,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国家连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并对稻谷、玉米、油菜籽、大豆等品种实行临时收储,临时收储价格也相应逐年提高。2013年,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32元/斤、1.35元/斤、1.50元/斤,比2007年提高88.5~100%;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为1.12元/斤,比2007年提高55.6~66.3%。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政策措施的施行,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种粮农民持续增收。201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2039亿斤,实现“十连增”;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在2012年7917元的基础上继续较大幅度增长,实现“十连快”。

粮价是百价之基。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既要考虑粮食供求形势和种粮农民收入,也要考虑到整体物价水平和国际粮食市场形势。当前,我国粮食市场价格已全面高于国际市场粮食出口离岸价格,稻谷、玉米、小麦等品种国内市场价格已高于进口粮食完税价格。如继续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将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和宏观经济形势,并导致粮食大量进口,出现价格越高、进口越多、国内粮食大量积压或农民“卖粮难”等局面,最终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完善粮食补贴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另外,提高粮食价格并不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唯一途径。近年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实施了包括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在内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很多地方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有关数据,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中,出售农产品等家庭经营收入占44.6%,打工等工资性收入占43.6%,出租房屋等财产性收入占3%,补贴等转移性收入占8%。据预测,今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将超过家庭经营收入。近4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一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等重要决定。我们相信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必将进一步改变,城乡差距必将进一步缩小,广大农民将更多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二)关于网友“食品安全”提出的“现在我国粮食市场和蔬菜市场有太多转基因产品,但老百姓没有知情权,危害百姓身体健康!国家要保护百姓食品安全,杜绝转基因食品、转基因种子进入我国!”的问题。

此项问题属于农业部门的职能,我局将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三)关于网友“忧心忡忡”提出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五花八门,导致粮食工作者士气低、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国家粮食局能否在这方面进行一些作为!”的问题。

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及其职能,由地方政府决定,我局将积极向中央编办反映,争取地方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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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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