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权娟)日前,民政部针对网友在群众路线网“群众留言板”上集中反映的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等意见建议,通过群众路线网从四个方面作出书面答复。以下为回复全文:
一、社会组织管理方面
网友“张会”留言:尽快解决商会、协会与主管行政部门脱钩的问题,严格社团组织的任期、最高任职年龄问题,65岁以上不再担任新职务。
回复意见:对此,我部已在正制定的相关文件中进行采纳。一是发展改革委、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总体方案,拟于近期上报国务院研究出台;二是我部正配合中组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的相关规定。
二、社区建设方面
(一)网友“黄自棋”留言:在农村农民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村委会或自然村),希望建立能像城市居民社区一样,常规上班的干部服务农民群众的组织机构,人员2至3人,可从乡镇派驻干部,按照当地农民群众的需求提供服务,公布服务职责和服务内容。
回复意见:对此,我部研究认为,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长期滞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路和办法,我部认真落实中央精神,从2007年开始先后确定了30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各地也先后确定了不同层次的实验单位,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可行路径,发挥了农村社区建设在深化村民自治、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我部正代党中央、国务院草拟《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态良好、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网友“杞人忧天”留言:群众路线的重点是在基层,基层的管理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只有基层的服务提升了,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回复意见:对此,我部研究认为,城乡社区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依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巩固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石。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精神,始终把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改善城乡基层公共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通过大力开展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创新社区服务机制等工作,扎实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回应群众的热切期盼,努力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服务水平。
三、社会福利方面
(一)网友“为民请愿”留言: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的生存质量急待解决。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懂得变老是永恒的真理。民政部要向国家多争取政策和资金,解决好提高全国城乡老人生活质量的问题。
回复意见:对此,我部研究认为,养老服务事关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党和国家始终高度关心、关怀老年人,始终重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在政策支持方面,2011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部出台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力支持和保障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在资金支持方面,从2009年到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60亿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到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将安排30亿元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十二五”以来,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已投入30.47亿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部分省份已经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支持,推动养老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老年人享受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
(二)网友“伤心”留言:希望多听听残疾人的心声,不要把扶残助残当作一种形式来对待。
回复意见:对此,我部研究认为,扶残助残是帮助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共同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形式。我部作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组成部门,始终把残疾人的冷暖挂在心头,把残疾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建设。2012年,增设残障人福利处,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力量。二是推进制定残疾人福利政策。今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我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联系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残联等部门,推动地方先行先试。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5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加快研究起草关于在全国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政策意见。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调整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研究起草关于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听取残疾人的建议意见,使每一项残疾人福利政策都能切实成为惠及残疾人的真招实招,得到残疾群众的拥护和肯定。
四、社会事务方面
网友“山东莒南文疃银子窖吴修平”留言:关于丧葬改革的建议:我国现行的丧葬火化改革,实际是一个半拉子工程。除了浪费能源,别无其他用处,总评价是害大于利。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日益凸显,而且棺木对于木材的浪费,其数量也是十分巨大的。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建议实行地堰墓墙安葬法。
回复意见:对此,我部研究认为,在当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有限、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和倡导移风易俗的形势下,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势在必行。实行火葬的地区,应当建设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葬或存放设施,集中、集约安置骨灰,禁止骨灰散埋乱葬、装棺二次葬或建造大墓豪华墓。我部在推动殡葬改革中一贯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科学决策,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下一步,我部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殡葬改革。一是指导地方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二是巩固和扩大惠民殡葬政策成果,引导和鼓励群众接受骨灰存放、树葬、深埋、撒海、撒散等节地葬式葬法。三是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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