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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书面答复有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网友意见

2013年12月13日08:1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权娟)日前,北京市针对网友在群众路线网“群众留言板”上反映的有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意见建议,通过群众路线网作出书面答复。以下为答复全文:

网友“车辇店胡同11号”:北京二环内有许多筒子楼、简易楼在胡同里。把街面搞得倒是好看,胡同里的筒子楼、简易楼这么多年都没人问。在市长信箱留言、贴图都转到街道答复。街道的答复千篇一律,情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变,群众路线了,请北京市的领导们听到百姓的心声,给我们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切实可行的措施。治理筒子楼、简易楼。该拆的拆,能改造的改造。

回复意见:

北京市政府在2012年1月21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已明确将1990年以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综合整治的范围。简易楼和筒子楼均包含在上述整治范围内。

201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和市国土局,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简易住宅楼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2〕18号),通知中明确,简易住宅楼改造工作由各相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施主体负责具体落实;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于已纳入征收范围、旧城人口疏解范围和危改区域内的简易住宅楼改造,由原实施主体实施,具体改造流程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余简易住宅楼,由属地区人民政府与产权单位协商确定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市、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各相关区结合辖区实际,按照一事一议、一楼一策的原则,制定简易住宅楼改造计划,明确简易住宅楼的改造及安置方案、资金平衡方案、安置房产权性质、剩余住宅性质及分配方式、年度改造计划及总体完成时间等,并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由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进行逐一核准,并按楼栋下发核准文件。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在安排2012和2013年全市综合整治任务时,分别按节能改造、抗震加固、简易楼改造和小区环境整治4个独立项目,向各区县下达了任务指标。

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我市已启动改造或完成拆除市区产权简易楼71栋、5.93万平方米;另有32栋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目前市区产权简易住宅楼存量为600余栋。网友指出的二环内简易楼数量多是事实,根据目前掌握的全市简易楼台账显示,东城和西城简易楼数量占全市简易楼数量的一半以上。

近两年,各区县都在按照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研究简易楼改造问题。虽然由于牵涉改造资金数量大,安置房数量不足,以及简易楼多位于密度较大平房区或坐落于规划中的道路、绿地上等原因,实施起来还存在较多困难,但仍要求各区县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充分运用好现行的各项政策,制定并上报2014年简易楼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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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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