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箱”專版聚焦:主要刊發鞏固深化活動成果等的真知灼見、諫言高見
網言集萃
彭凌飛:整改落實領導“挂點”更要“挂帥”
在整改落實中,各級領導都牽頭領銜各個事項的“整改”,都對各單位存在的“四風”突出問題,群眾反映的問題都進行了“挂點”。領導“挂點”的整改事項是標杆、更是榜樣,群眾都盯著看、跟著學。如果領導干部隻“挂點”而不親自“挂帥”,只是裝裝樣子、充充場面,沒有真正參與到整改事項中去,那就屬於燒“虛火”,是典型的形式主義,不僅會影響一件事的整改效果、一個單位的整改效率,更會影響整個教育實踐活動的立改立行氛圍。
因此,領導干部“挂名”整改不能只是口頭吹吹風,筆下露露臉,而是應該立下“軍令狀”。對整改事項“挂點”領導要“挂帥出征”,親自部署、經常過問,制定任務書、時間表,一個環節一個環節地跟進,實地檢查整改落實和問題解決情況,使得一件一件地改,改一件成一件﹔對“挂點”的領導要實行“問責制”,對整改承諾未兌現、群眾反映問題未解決的責任人,要追究領導的責任﹔要將整改活動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把整改成效放到群眾中檢驗,堅持公開、透明,讓措施有效、管用,做到整改不到位“挂點”不“脫鉤”,群眾不滿意“挂點”不“結束”。
殷鋮君:莫讓評比達標表彰成“秀場”
每到年底,評比達標表彰或是低調登場、或是高調復出,或多或少的作秀總是相伴其中。然而作秀從來都不是“獨角戲”,不僅要有人布景、備道具,還要有人陪演、捧場,所以,最苦的往往是“下級”,特別是基層工作人員,陀螺般地忙得團團轉,接待各種各樣的“評比達標表彰團”似乎已是他們擺脫不了的“宿命”。一個地方的政府各部門,好比一支交響樂隊,評比達標表彰就是那根無形的指揮棒。有什麼樣的評比達標表彰,就會有什麼樣的績效觀和發展觀。評比達標表彰的目的是通過它推動工作落實、提高工作質量,如果成了給城市、官員、企業家“戴帽”的“秀場”,或以此為契機,花錢買“帽子”,就更應當頭棒喝。
用活評比達標表彰的指揮棒,演奏科學發展的好聲音。就要在落實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有明確規定的外,其他達標、評比、評估和相關檢查活動一律予以取消”的基礎上,進一步科學運用績效這根標尺,做好公共機構和崗位個人的績效評估,建立嚴密的績效管理實施步驟,完善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三大體系,變評比達標表彰“比學趕幫超”的人為激勵為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績效管理。如此,評比達標表彰才能巧用“績效之手”,真正破解爭相“戴帽”之困。
王同:“心”入一線,“問計於民”
下去走訪,在許多地方都能看到各種征求意見箱,這些意見箱五顏六色、形狀各異,為“魚水之情”增添濃厚的一筆。然而,一些意見箱上那把鏽跡斑斑的鐵鎖卻同樣“吸引眼球”,相當刺眼,形式主義要不得,在“反四風”的路上,黨員干部問計於民應做好、做細、做實,在深入、身入的基礎上做到“心”入。
群眾建言獻策既是人民的合法權力,又利於黨的決策接地氣、獲民心、得民助,各級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沉下身子、心入一線來問計於民。首先,態度要端正,問計是求教與學習的過程,認真對待、一絲不苟、親力親為都是“基本功”,要以“走過場”為恥、以“取真經”為榮﹔其次,對群眾應充滿感情,“心有所思外顯於行”,心中有感恩、感激之情,行動上才能帶有真感情、不做作,群眾才能打開心門講真話、道實情,問計於民就不會“竹籃打水一場空”﹔另外,面子工程、形式主義要不得,像挂著“鏽跡斑斑的鐵鎖式”意見箱還不如沒有,把問計於民放到心裡,“不到南牆不回頭”,問不到真話、實話絕不回頭,群眾才會攤開心扉、敞開心房,問題才會迎刃而解,人民監督才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沈國棟:征求意見不妨讓群眾多做些“選擇題”
當前征求意見的方式多數是讓群眾做“簡答題”,諸如“您對本部門工作有什麼好的建議”、“您覺得本單位工作有什麼不足之處”。這樣的問題,群眾覺得無從提起,又會認為這是“逢場作戲”,看不到征求意見單位的誠意和決心,自然也就應付了事,不說或者說些無關痛痒的話。與其讓群眾做“簡答題”,倒不如讓群眾做“選擇題”。就是說各單位在發放問卷或走訪調研之前,立足於“自己找”,找出幾條本部門突出存在的問題,逐一列出作為選項,向群眾亮明態度、擺明姿態,讓群眾給存在的問題排個序,找出最需要解決的問題。
征求意見,不光要“征”,更要“求”。從“簡答題”到“選擇題”,不僅僅是方式轉變,更重要的是讓群眾有的放矢、便於“發聲”。呈現給群眾問題的“選項”要透徹肌膚、深入骨髓,有“辣味”,力爭每一個選項都要擊中要害、戳到痛處,不能浮光掠影、蜻蜓點水,更要杜絕選項出現空話、套話。隻有把問題找准,才能“除污去垢”、“治病強身”,也才能真正做到反“四風”、轉作風、樹新風。
蔣妥:保護群眾檢舉舉報行為,解決“后顧之憂”
“上級不可能知道”的僥幸心理是很多黨員干部頂風違紀的重要動因,因此,從嚴治黨除了依靠黨組織自上而下監督之外,還必須依靠群眾自下而上監督。近期通報的許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其查處都是依賴群眾提供的線索。但是不少群眾在檢舉的時候總是擔心遭受到打擊報復或變相打擊報復。特別是某些“隱性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因其手段“合法”,行為隱蔽,難以界定,一直處於法律救濟的“邊緣死角”,更是讓檢舉人平添了不少顧慮。
對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暢通群眾舉報途徑,保護群眾檢舉舉報行為,重視群眾檢舉問題的查處。首先,積極探索有利於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舉報形式。如網絡舉報,依托當前微信、微博等等平台,既便於查處問題,又不容易泄露舉報人。其次,改革現有的舉報程序,將不利於舉報人的程序修改,比如將實名舉報信發還本單位等。最后,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杜絕以任何形式泄露案情及舉報人情況,對泄露案情導致舉報人受打擊報復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必要時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決不袒護。
“建議箱”諫言集納
群眾路線,始終離不開“群眾”二字。要踐行好群眾路線,既要“為了群眾”,也要“依靠群眾”。群眾中蘊藏著無窮的智慧,群眾中也積聚著監督的能力。隻有充分尊重群眾,才能打贏作風整改的攻堅戰,隻有充分發動群眾,才能取得反腐倡廉斗爭的最后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