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認真落實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重點任務
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主要任務是抓住反對“四風”這個重點不放,集中解決市、縣領導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以及省屬高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作風之弊、行為之垢來一次大排查、大檢修、大掃除。同時,回應群眾關切,維護群眾利益,注重解決實際問題,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把改進作風的要求真正落實到基層,真正讓群眾受益。
著力解決“四風”突出問題。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重點解決政績觀不正確,片面追求發展速度、忽視群眾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換一任領導、變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敢擔當等問題。市、縣直屬單位重點解決大局觀不強,部門利益至上,“中梗阻”,慵懶散拖、推諉扯皮,工作不落實、服務不主動等問題。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服務行業重點解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濫用職權、吃拿卡要、執法不公等問題。省屬高校重點解決推動內涵式發展、促進提高質量措施不力,民主治校不落實,師德師風不正,學風教風浮躁,聯系和服務師生不夠,不能堅持勤儉辦學等問題。國有企業重點解決盲目決策、個人專斷,急功近利、亂鋪攤子,浮躁貪功、虛報浮夸,揮霍公款、追求奢華享受,違反有關財經紀律等問題。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重點解決不關心群眾冷暖,動力不足、責任心不強,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工作方式簡單粗暴,回避矛盾,弄虛作假等問題。村、社區黨組織主要解決軟弱無力,服務群眾的意識和能力不強,辦事不公,基礎保障不夠等問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主要解決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不到位、黨員意識淡薄、作用發揮不夠等問題。各級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基層組織都要注重解決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問題。
著力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堅持為民利民便民,本著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切實落實各項民生政策,解決群眾在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問題,解決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執法司法、征地拆遷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解決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解決與民爭利的問題。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加強與群眾真誠溝通,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讓群眾辦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實惠,增強安全感、提高滿意度,切身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著力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問題。以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抓手,進一步深化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晉位升級工作,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建設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組織帶領廣大黨員、干部為群眾提供更多更好服務。加強和改進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便民服務工作,全面推進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點)建設,加強黨代表工作室建設,進一步改善服務群眾的條件。全面推進“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全面推行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制度,著力構建區域化黨建新格局,提升服務群眾工作水平。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村級組織服務功能。健全服務保障體系,建立穩定的基層組織運轉和基本公共服務經費保障制度,推動人、財、物向基層傾斜,落實關愛基層干部政策,充分調動黨員、干部服務群眾的積極性,保証群眾話有地方說、事有地方辦,困難有人幫、問題有人管。
四、扎實抓好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各環節工作
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教育實踐並重,堅持邊學邊查邊改,把學習教育貫穿始終,把整改落實貫穿始終,使教育實踐活動各個環節的工作有效銜接、相互貫通、有序推進。
(一)學習教育、聽取意見。重點抓好思想動員、理論武裝和征求意見。抓好思想發動。召開動員會議,傳達中央和省委有關精神,對教育實踐活動作出動員部署,深入細致做好思想發動工作,把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加強學習教育。採取多種方式,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中發〔2013〕4號和湘發〔2013〕5號文件規定的學習內容,學習黨的光輝歷史和優良傳統,開展理想信念、黨性黨風黨紀和道德品行教育,開展“做群眾貼心人”專題討論和“入黨為什麼、為黨干什麼”大討論。市、縣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省屬高校、國有企業,鄉鎮和街道要組織集中學習、專題討論,時間安排一般不少於3天。其他基層黨組織要運用靈活多樣、務實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層黨員、干部的學習教育工作。直接聽取群眾意見。把“面對面”與“背靠背”結合起來,把“個別聽”與“集體談”結合起來,把“走進群眾聽”與“組織群眾評”結合起來,廣泛聽取意見,特別要聽取工作對象和服務對象的意見。重視來信來訪等送上門的意見,注意運用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聽取意見的成果,統籌做好征求意見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見“公文旅行”“函來函往”,防止“一窩蜂”下基層、重復征求意見。對征集到的意見建議,要原汁原味進行梳理,及時向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反饋。
(二)查擺問題、開展批評。重點抓好查找問題、剖析檢查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找准突出問題。堅持為民務實清廉要求,學習和對照黨章,對照廉政准則,對照改進作風要求,對照群眾期盼,對照先進典型,採取群眾提、自己找、上級點、相互幫、集體議等方式,查找“四風”問題具體表現,注重從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中查找“四風”問題。各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對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鄉鎮、村還要對照《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進行檢查。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市、縣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班子成員,省屬高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班子成員,以及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班子成員要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對照檢查材料要逐項列出“四風”問題的具體表現、典型案例,對“三公”經費支出、職務消費、人情消費、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和住房、家屬子女從業等情況要作出說明﹔從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黨性修養、政治紀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主持起草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並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班子成員要自己動手撰寫個人對照檢查材料。上級黨組織、黨委(黨組)負責同志要嚴格審核把關。其他基層組織是否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可區別情況提出要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市、縣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省屬高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以及鄉鎮、街道領導班子要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每名成員之間、班子成員相互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同志之間要深入談心交心。會上,要按照“團結—批評—團結”的要求,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既揭短亮丑、動真碰硬,又實事求是、出以公心,不發泄私憤,不搞無原則紛爭。上級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上級紀檢機關、組織部門、督導組的同志要到會指導,開展點評,對會議質量進行綜合評價。會后,要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民主生活會情況。其他基層單位的黨組織要採取“一會四評”方式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辦法﹔村、社區黨組織要進行對照檢查。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
(三)整改落實、建章立制。重點對查擺剖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再梳理、再歸類,進一步聚焦“四風”問題,逐項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市、縣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省屬高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鄉鎮、街道領導班子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任務書、時間表和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要制定個人整改措施。村、社區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及其他基層組織可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實行開門整改,向群眾作出整改承諾,及時公布整改情況,請群眾評價和監督。
上下聯動抓整改。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一開始就改起來,從具體事抓起、從身邊事做起、從群眾最不滿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真改、實改、快改。堅持抓住根本、標本兼治,把解決“四風”問題與增強黨性修養結合起來,把提高密切聯系群眾的覺悟與提高群眾工作能力結合起來,做到工作、思想一起改。整改工作隻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單位要發揚釘釘子精神,思想不鬆、力度不減,繼續深入抓好整改,以落實到基層的整改成效檢驗活動成果﹔把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單位整改的問題與需要上級幫助解決的問題銜接起來,以上帶下、以下促上,動真碰硬、攻堅克難,確保讓群眾看到變化、見到實效。
扎實推進專項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確定的專項整治任務,按照《關於持續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組發〔2013〕45號)的要求,各市州、縣市區要認真對照省委部署開展的34項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任務,制定完善專項整治方案,落實推進措施、牽頭部門、具體責任人、時間進度表和檢查評估、監督問責要求。對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行政審批改革不到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違反財經紀律,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超標配備公車、多佔辦公用房、新建濫建樓堂館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超編和超職數配備,“三公”經費開支過大,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等問題,下猛藥、出重拳,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同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履行職能職責和作風建設實際,確定專項整治重點,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作為重中之重,不見成效不收兵。
強化正風肅紀。堅持嚴字當頭,堅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整治特權病、冷漠病、懶散病、享樂病、揮霍病。對有問題不整改、大問題小整改、邊整改邊再犯的,要嚴肅批評教育,必要時採取組織措施和紀律措施。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嚴格教育管理干部,對軟、懶、散的領導班子進行整頓﹔對存在一般性作風問題的干部,立足於教育提高,促其改進﹔對群眾意見大、不能認真查擺問題、沒有明顯改進的干部,要進行組織調整。在活動中發現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有關方面嚴肅查處。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對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進行集中整頓﹔對長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負作用的黨員,進行嚴肅教育,對不合格的要嚴肅黨紀、給予組織處理。
健全落實制度規定。堅持於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按照體現群眾意願、體現改進作風、體現提高效率、體現工作規律的要求,圍繞解決“四風”方面突出問題,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導力強、能長期管用的制度規定,推動改進作風常態化長效化。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中中央、省委和各部門出台的制度和辦法,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承接好、貫徹好,防止簡單照搬照抄,重復建制度。強化制度執行,提高黨員、干部依法按制度辦事意識,加強對執行制度情況的督促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無視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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