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工作力體現為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多元化趨勢日益明顯,群眾思想和行為的獨立性、自主性、多樣性、變動性空前增強。在利益多元化發展的態勢下,圍繞著各自不同的利益訴求,各個群體之間的矛盾逐漸增多。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推進城鎮化進程中,出現工人大面積下崗、農民負擔過重、征地拆遷安置、克扣拖欠工資、養老金發放不到位、環境污染等諸多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這些問題處理不好,群眾就會認為領導干部隻說空話不辦實事,不僅不能密切黨群關系,反而會讓群眾對黨產生失望和怨言。更為嚴重的是,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好,逐漸積聚起來,以直接沖突的形式跨區域表現出來,就會形成對抗,從而導致群體性事件的爆發,影響黨的執政地位。所以,應該著力提高領導干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
對待新時期產生的人民內部矛盾,要針對不同的利益群體和利益訴求,建立健全社會利益的溝通渠道和協調機制,引導各個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要健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依法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息訪止訴,消弭矛盾﹔要建立以利益調節為核心的社會整合機制,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
群眾工作力的提高,體現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善於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上。要建立有效的快速反應系統、執行系統,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綜合防控。做好充分的應變准備,做到有備無患。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調度,迅速行動,始終處於主動地位。從人力、物力和財力各方面,保持必要的機動力量,以便突發事件來臨時能夠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