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立足推进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确保“1+3”群众工作法真正落地
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既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中央的规定动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好自选动作。“1+3”群众工作法就是我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是龙江县各级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
只有跟踪问效加上追踪问责才能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中央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和部署,龙江县建立了责任追究、督察暗访制度,构建了组工干部定点联系和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突出领导干部带头,以有效的考评奖惩,凝聚强大的推进合力。县委成立暗访组,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屯明察暗访,使广大群众看到了县委、县政府推进“1+3”群众工作法的态度和决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好评。把基层党组织活动和代办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县财政都要下拨1000多万元,让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有底气,服务群众有动力。创新干部考评机制,通过让群众评价包屯干部和代办员,让乡镇工作人员评价县直部门,群众满意率达不到80%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乡镇党委书记群众满意率达不到90%一律调离乡镇,乡镇长达不到90%以上不能列为党委书记推荐人选,真正赋予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话语权,促使干部眼睛向下、重心向下、服务向下。设立书记信箱和监督电话,让各级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制定了公开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项制度,推进“1+3”群众工作法深入落实。
通过一级领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强力推进“1+3”群众工作法,并将其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使全县党员干部在党性上、精神上和灵魂上有了触动,在思想上、观念上和作风上有了转变,在服务上、能力上和业绩上有了提高,全县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一年多的运行实践已经证明,实施“1+3”群众工作法,是顺应时代要求、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能力、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是转变党在农村的执政方式、创新农村工作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不仅有效转变了干部作风、提升了服务能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的服务力、凝聚力和执政力,而且优化了龙江县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干群和谐。如今,干群之间正在形成一种新型的鱼水关系,党和政府的阳光形象正在逐步树立。(作者为中共龙江县委书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