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足服务群众,实施“民事代理”,打造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必须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是解决实际问题。当前,群众办事不方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群众还有很大意见,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而“民事代理”就是从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入手,前移服务窗口,变群众被动找政府提供服务为政府主动下去提供服务,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能代办的民政救济、计划生育、合作医疗、惠农补助、土地流转等90项服务纳入代办范围,无论是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还是投资兴业、合作经营的大事,全部实行村民委托、全程代理、无偿服务,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办事不出屯。
在具体运行上,龙江县在自然屯和居民小组设立代理代办点,由村干部、屯长或党员担任受理员;在“居民之家”、“农民之家”和“农工之家”建立代理代办站,选拔各类能人担任专职代办员,县乡村三级干部全部兼任代办员;在乡镇“群众之家”建立民事代理代办中心,村代办员在每周两天的集中办公日统一到乡镇办理;需要县直部门办理的,由乡镇代办员及时到县“群众之家”办理。同时,公开代办员姓名、电话号码和代办内容,制作发放“民情联系卡”,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快捷高效地服务。
通过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干部不会服务、不愿服务的问题,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避免了群众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净化了社会风气,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截止目前,代理代办事项4.8万件,为群众节省交通、食宿、隐形支出等费用1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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