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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東省委關於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4年06月06日09:05  來源:南方日報

三、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完善配套制度,切實糾正干部選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風。

(一)開展對“裸官”任職崗位的調整工作。迅速開展對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俗稱“裸官”)的摸查和治理。目前,全省“裸官”任職調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對866名干部作出了崗位調整處理,其中市廳級9名,處級134名,科級及以下723名。

(二)加大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力度。針對任現職10年以上未交流的69名省管干部作出相應安排,對31人分別作出崗位交流、轉崗或退休處理,另有3人將結合事業單位改革抓緊作出任職交流安排﹔其余35人因距退休不到5年,暫不再作任職交流安排。同時,各地級以上市交流輪崗有關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三)認真整改違反干部職數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問題。目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141個單位或部門超職數配備275名干部的問題,已整改148名,其余127名正抓緊落實整改。反饋意見指出的增城市違規提高145名干部職級待遇問題,已結合撤市改區工作完成整改。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省直單位及有關市擅自設立17個機構,以及15個省直單位違規干預機構編制工作的問題,目前除3個市違規設立機構問題正在加緊糾正外,其余均已落實整改。

(四)進一步規范破格提拔工作。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梅州市破格提拔干部方面的問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調查組對該市2011年以來破格提拔117名干部的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經查,梅州市對有關干部進行破格提拔,基本是按照當時組織部門關於競爭性選拔的部署要求和鄉鎮換屆的政策規定及班子結構需要辦理的。對個別破格提拔不夠規范的問題,已責成梅州市進一步核查糾正。在此基礎上,省委組織部進一步細化破格提拔干部有關規定,明確了具體條件和操作程序,切實加大對各地區各單位破格提拔干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五)糾正干部檔案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對中央巡視組抽查發現的17卷涉嫌弄虛作假的干部檔案進行調查甄別,共發現檔案存在問題的干部33人次,已分別作出嚴肅處理。其中,對存在偽造工作經歷、違規辦理公務員調任等問題的梅州市勞教所原政委(副處級)鐘立,作出免職、取消公務員身份、按事業編制試用期內人員安排工作的處理,並對12名涉案人員(廳級2人、處級5人、科級5人)分別作出黨紀政紀處分。在全省開展了干部檔案專項清理試點工作。

(六)加大對“帶病提拔”問題倒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建立常態化的倒查制度,規定必須實施倒查的問題及其時限。對倒查中發現的選人用人違紀違規和失察失誤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目前,省委組織部正對2013年以來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員選拔任用過程開展倒查。

(七)進一步嚴格干部工作程序。中央巡視組反饋有的市存在任用干部程序倒置、以考察談話代替談話推薦、討論干部一次研究人數過多等問題,目前已全部進行整改。嚴格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和市縣黨委書記選人用人工作離任檢查等制度,認真開展“一報告兩評議”,對評議結果排名靠后的3個地級以上市和15個省直單位實施重點督導。

四、切實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以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為契機,制定完善有關制度規定,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

(一)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監管。出台《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實施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專項資金目錄管理、專項資金聯席審批、預算預備費管理、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管理、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管理、專項資金監督檢查辦法、到期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辦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規定,規范專項資金管理。在省網上辦事大廳建成專項資金管理平台,對實行目錄管理的專項資金實行網上申報、審批管理和信息公開,該平台已於4月9日正式運行。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審計,每年審計的數量不低於當年總量的10%。目前,已對24個省直單位開展省級專項資金審計﹔8月將組織對有關市使用重點民生資金的情況開展專項審計。

(二)加快基於網上辦事大廳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結合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力爭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有關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政務服務、效能監察“四位一體”的綜合政務服務體系,並覆蓋政府各部門,實現省市縣鎮村五級聯網。目前,已有52個省級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進駐的1206項行政審批事項、397項社會服務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率分別達到20%、60%。省本級及廣州、珠海等18個地級以上市已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抓緊完善有關制度規定。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我省有的領導干部在廉潔從政、日常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題調研,研究制定具體管理制度。目前已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項目(課題)經費監管的暫行規定》,接下來將抓緊制定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公共資源配置和人事安排、加強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屬從業行為等3個規定,年底前將全部出台。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省委將以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為契機,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推動我省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扎實做好部分具體問題整改落實的收尾工作。盡快辦結和落實正在辦理的392件和尚未辦理的104件信訪舉報件,抓緊推進違規超非領導職數配備干部的清理消化工作,確保各有關事項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快完善我省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我省實施辦法,推動制定廣東省預防腐敗條例,出台嚴禁利用職務影響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等制度規定。進一步提高案件核查數量和質量,力爭實名舉報核查率達到100%,年結案率達到90%。

三是深入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實從嚴管理干部各項制度,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四是持之以恆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逐項落實省委確定的2014年執行八項規定的13項重點工作,持續推進“四風”問題整治,以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20—87185062,郵政信箱: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合群三馬路廣東省紀委,郵政編碼:510082(信封請注明:對廣東省委關於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電子郵箱:sjwbgtzhc@sina.com。

中共廣東省委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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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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