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改主要內容、責任分工與時限要求
根據梳理出來的問題清單,重點抓好4大方面、54項整改任務:
(一)關於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問題
1.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堅定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各項決策部署,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牽頭領導:徐守盛)
2.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嚴格遵守黨章、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不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不發表違背中央和省委決定的言論,不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活動,不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不實信息,不發表有損團結的言論,不做有損團結的事,決不允許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牽頭領導:徐守盛)
3.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正確處理好保証中央政令暢通與立足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的關系,杜絕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等現象。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健全和落實決策前廣泛征求意見、專家論証、民主協商、公開聽証等制度。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和合法性審查機制。堅持把群眾的利益和意願體現在政策制定和工作開展的全過程,不搞包辦代替、“一刀切”和強迫命令。(牽頭領導:徐守盛、杜家毫)
4.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法規制度,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規范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加強和改進對重要領導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牽頭領導:黃建國、郭開朗﹔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審計廳)
5.加大腐敗案件查處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對腐敗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組織開展新一輪巡視工作,加大巡視成果運用。(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省委巡視辦)
(二)關於進一步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的問題
6.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及相關規定的成果進行廣泛宣傳,消除思想障礙,糾正認識誤區。大力挖掘和宣傳一批好的先進典型,倡導良好社會風氣。(牽頭領導:許又聲﹔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
7.繼續清理規范省級領導辦公用房及公務用車。對違規佔用辦公用房及住房的,進一步清理規范。取消公務車湘〇專段號牌。對常委及省級領導公務用車的裝飾標准、日常管理、調度調配、費用開支、司機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牽頭領導:韓永文、孫建國﹔責任單位:省四大家辦公廳,時限要求:2013年12月)
8.下大力解決文山會海問題。從嚴把好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的源頭關。推行“無會周”制度,每月最后一周一般不召開會議。(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四大家辦公廳)
9.切實解決迎來送往問題。常委及省級領導下基層調研和考察工作一律輕車簡從,不封路,不用警車開道,不搞邊界迎送、層層陪同。上級單位、外地領導來湘考察調研,一般不在上班高峰期和城市主干道上搞交通管制、警車開道。嚴格公務接待標准,嚴禁超標准、超規格接待。(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四大家辦公廳)
10.嚴格新聞報道和文稿發表。省領導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省領導給部門、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不作報道。除省委、省政府統一安排外,省領導個人不得擔任書刊、影視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編、編委、顧問等職務﹔未經批准,不得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牽頭領導:許又聲、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四大家辦公廳)
11.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年底對全省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頭看”。經常性開展明查暗訪,嚴肅處理和公開曝光一批違規違紀案件。重點加強元旦、春節等時段的監督檢查,嚴禁公款送禮、收受禮金禮品等行為,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請,對違規進行職務消費和轉移地點、變換方式變相公款吃喝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嚴格落實“賀年卡”禁令,嚴禁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
12.認真貫徹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切實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我省的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制度。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督檢查機制,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的10個方面監督檢查措施,並將貫徹落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與領導班子年度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年終黨建工作考核、省委巡視等結合起來。建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造成浪費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領導干部實行問責。(牽頭領導:黃建國、郭開朗、韓永文﹔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三)關於整改“四風”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
——形式主義方面,著重整改文山會海、弄虛作假、不求實效等形式主義問題
13.切實改進學風。堅持和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切實解決學風不正、學用脫節等問題。完善省委常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創新專家學者授課、常委自學和中心發言、中心組集中討論相結合的學習機制。(牽頭領導:徐守盛、許又聲﹔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
14.從嚴控制會議。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抓緊建立健全務實管用、便於操作的會議制度。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加人員規模,嚴禁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簡化會議程序,減少出席會議領導人數﹔嚴格會議經費管理,嚴禁套取會議資金。(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四大家辦公廳、省財政廳)
15.嚴控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鞏固和深化文件、簡報、內部刊物清理規范工作,切實防止反彈,防止以信箋頭、“白頭”件等代替“紅頭”文件的變通做法。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辦好門戶網站、內部網站,推進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電子化,減少紙質文檔印發量。(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16.清理規范各類評比、達標和表彰活動。全面清理省本級和省直部門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能合並的堅決合並,沒有法律和政策依據的堅決撤銷,未經批准的堅決停止,確保精簡50%以上。對全省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及活動實行總量控制,嚴厲整治授牌晉級泛濫現象,嚴厲整治以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為由拉贊助、收取費用、濫發錢物等現象,嚴格省級表彰獎勵標准和經費管理。對現有“一票否決”考核項目進行清理,糾正“一票否決”過多過濫問題。(牽頭領導:陳肇雄﹔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紀委、省監察廳、省人社廳等)
17.清理各類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切實規范省本級領導小組的設立,黨委序列領導小組的成立,報省委常委會決定﹔政府序列領導小組的成立,報省政府常務會議決定。(牽頭領導:孫金龍、陳肇雄﹔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18.加強和改進調研工作。省委每年就事關全省發展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確定幾個重點調研選題,由常委牽頭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專題調研。下基層調研和考察工作少看“盆景”,多到“老、少、邊、窮”和矛盾困難多的地方調研﹔多搞不打招呼、不預先通知安排、不事先踩點的隨機、暗訪式調研,多搞蹲點入戶深入調研。領導干部每年自己動手撰寫1-2份有質量的調研報告。(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委政研室)
——官僚主義方面,著重整改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消極應付、推諉扯皮等問題
19.樹立正確發展觀。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堅決叫停違背科學發展、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的行為。堅決遏制盲目“造城”之風。正確處理穩增長與調結構的關系,決不要污染的GDP。突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霧霾治理。(牽頭領導:陳肇雄、張文雄﹔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林業廳、省兩型辦)
20.改革政績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堅決糾正唯國內生產總值用干部問題。把落實節能減排任務、化解產能過剩問題納入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堅持和完善現行考核辦法,健全完善分類指導加快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考評指標體系。樹立重質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實際開工的招商引資導向,制止和糾正招商引資水分多、虛假簽約、質量效益不高等問題。堅決查處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的問題。(牽頭領導:孫金龍、郭開朗、陳肇雄﹔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政府辦公廳、省委政研室、省發改委、省人社廳、省統計局、省商務廳、省林業廳等)
21.堅持一張好的藍圖干到底。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扎實推進“三量齊升”總要求、“四化兩型”總戰略和“兩個加快、兩個率先”總目標等發展思路的貫徹落實,不提不切實際的空口號和好高騖遠的規劃目標。實施差異化區域發展政策,進一步加大對大湘西等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圍繞《創新型湖南建設綱要》、《綠色湖南建設綱要》、《數字湖南建設綱要》、《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等總體部署,進一步細化完善操作層面的政策措施,加大“四個湖南”建設力度。(牽頭領導:陳肇雄﹔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等)
22.切實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深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發展環境優化年”等專項治理,繼續抓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10條禁止性規定的貫徹執行。繼續抓好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深化收費專項檢查工作。(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
23.清理規范與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相關聯的中介機構、行業協會收費行為。對省本級與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相關聯的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收費行為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與省直部門處室業務相關聯的咨詢公司、評估公司、評審中心和服務中心等中介組織進行重點清理,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省預防腐敗局、省民政廳、省物價局、省審計廳)
24.精簡行政審批項目。繼續做好國務院后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落實。凡是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規范管理,推進並聯審批,優化審批流程﹔對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抓好省本級下放長沙市45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落實和評估。(牽頭領導:杜家毫、黃建國、易煉紅﹔責任單位:省紀委、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省編辦、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優化辦、省發改委、省政府法制辦、長沙市等)
25.建立健全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機制。凡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必須公開聽取意見,對大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不出台。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重視抓好農村道路、城市地下工程等與民生相關的小項目、小工程建設。(牽頭領導:孫金龍、孫建國﹔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委政法委、省信訪局、省民政廳、省交通廳、省政府法制辦等)
26.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堅決糾正工作人員對待群眾來訪態度生硬、推諉扯皮現象,堅決杜絕利用便民服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堅決查處“索拿卡要”行為,堅決整治執法監管中的作風粗暴、濫用職權行為,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檢查亂收費亂攤派問題。(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
27.堅決查處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行為。大力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加強對權力集中部門和資金、資源密集領域的監督,嚴肅查處在項目審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行為。(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
28.堅決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堅決糾正征地拆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以非法方式強行征地拆遷,補償款不按標准及時足額發放問題﹔堅決糾正損害涉農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截留、擠佔、挪用、騙取惠農資金等問題﹔堅決糾正涉法涉訴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堅決糾正安全生產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忽視安全、違規許可、執法不嚴及不依法依規處理安全事故的問題﹔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問題﹔堅決糾正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出台有悖於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擾環境執法以及縱容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非法排污等問題﹔堅決糾正發展教育事業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職稱評定、科研經費使用、研究生名額分配等學術資源配置問題和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基建工程、校辦企業、招標採購等領域問題﹔堅決糾正醫療衛生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中的不正之風問題。(牽頭領導:孫金龍、黃建國、孫建國、張文雄、李友志、盛茂林、張碩輔、黃蘭香根據分工分別牽頭負責﹔責任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省農辦、省農業廳、省環保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司法廳、省安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
29.嚴格干部監督管理。結合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強化正風肅紀,對軟、懶、散的領導班子進行整頓,對存在一般性作風問題的干部進行教育提醒,對群眾意見大、不能認真整改問題、沒有明顯改進的干部進行組織調整,對活動中發現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嚴肅查處。突出加強對黨政正職監督管理。加強對干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落實誡勉、函詢、談話提醒等制度,對反映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預防、早糾正。嚴格落實“限宴令”,嚴禁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規收受和贈送禮金。健全完善審計制度,加大財政資金使用審計、干部離任審計等審計力度。(牽頭領導:黃建國、郭開朗﹔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巡視辦、省編辦、省人社廳、省審計廳等)
30.規范選人用人。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抓好已出台的省管干部選拔任用流程、個別提拔任職考察、破格提拔、競爭性選拔、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等文件規定的貫徹實施。嚴肅查處違規選人用人問題。(牽頭領導:郭開朗﹔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
31.嚴格機構編制管理。按照省委的統一部署,扎實推進干部人事和機構編制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從嚴查處超編制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超范圍分設黨政職務、隨意按年齡劃線調整配備干部、違反規定程序進人、違規配備秘書、調動工作不轉工資關系等問題。嚴格規范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高校人才工作等有關規定和政策,堅決杜絕違規進人。集中清理“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編外大量聘用人員等問題。(牽頭領導:黃建國、郭開朗﹔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32.清理糾正黨政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兼職並領取報酬。按照《關於規范領導干部在各類社會組織兼職的意見》的要求,對領導干部包括離退休老同志在各類協會兼職的,進行清理和規范。(牽頭領導:郭開朗﹔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四大家辦公廳、省民政廳等﹔時限要求:2013年12月)
33.著力夯實基層基礎。推進基層黨組織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推行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制度。開展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健全城鄉一體黨員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高村、社區運轉保障標准,建立健全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抓好縣市城區和農村無房社區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制定出台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意見。(牽頭領導:孫金龍、郭開朗﹔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等)
——享樂主義方面,著重整改精神懈怠、不思進取、講究排場、玩風較重等問題
34.集中整治“庸、懶、散”。扎實開展機關干部“庸懶散”專項整治,嚴厲整治自由散漫、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行為,堅決杜絕上班時間上網炒股、玩游戲、觀看娛樂節目等現象。(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
35.嚴格公務用車配備和管理。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從嚴配備實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對超編制、超標准配備的及時按規定進行處置。堅決查處違規換車和借用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以及公車私用、濫用軍車警車牌照等行為。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因私使用配備給領導干部的公務用車。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採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時限要求:2013年12月)
36.嚴格規范辦公用房。全面清理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超面積佔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多處佔用辦公用房,豪華裝修辦公用房、配置高檔辦公家具及辦公用品等問題。嚴禁領導干部長期租用賓館、酒店房間作為辦公用房,配備使用的辦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調離時應當及時騰退並交原單位處理,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規多佔住房。探索實行官邸制。(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時限要求:2013年12月)
37.規范領導干部生活待遇。嚴格執行中央關於領導干部醫療、秘書配備等方面待遇的規定和要求,嚴禁超標准、超規格要求或提高待遇。(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38.規范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活動。認真貫徹中辦發〔2013〕16號文件,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的計劃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務審批,不安排照顧性、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安排考察性出訪,不得由企事業單位出資或補助,不得攤派、轉嫁出國(境)費用。嚴格實行經費先行審核制度,健全經費審批與任務審批聯動機制,加強經費審批的源頭管理。加強對出國(境)任務執行情況的聯合監督檢查。(牽頭領導:孫金龍、陳肇雄﹔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外僑辦等)
——奢靡之風方面,著重整改鋪張浪費、大興土木、節慶泛濫等問題
39.嚴格“三公”經費管理。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得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准以及與相關公務無關的費用,5年內各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原則上不再增加。黨政機關依法取得的非稅收入,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嚴禁以任何形式隱瞞、截留、擠佔、挪用、坐支或私分,嚴禁轉移到機關所屬工會、培訓中心、服務中心等單位賬戶使用。推進政府會計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公務卡制度。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有關法律規定和採購程序。加強“三公”經費審計監督,全面加大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政府投資審計力度,嚴查“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以及因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浪費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的單位和責任人。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牽頭領導:黃建國、陳肇雄﹔責任單位:省紀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40.切實規范公務接待。建立健全公務接待集中管理、接待單位審批控制、公務接待清單等制度,建立接待資源共享機制。嚴格審批管理和接待標准,不得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嚴禁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不得以舉辦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嚴禁私客公待。嚴禁以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牽頭領導:韓永文﹔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41.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堅決查處利用“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場所公款吃喝行為。(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42.大力整治公款送禮。嚴禁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嚴禁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嚴肅查處索取、接受或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的財物。(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43.嚴格規范職務消費。加強黨政機關、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進一步細化具體標准,規范職務消費行為。(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44.大力整治文藝晚會、節慶演出、論壇、展會、體育運動會等活動過多過濫、奢侈浪費問題。提倡節儉辦晚會、節慶演出等各類活動,把好立項關、預算關、審計關。堅決制止豪華鋪張辦晚會現象,嚴禁使用財政性資金或攤派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牽頭領導:黃建國、許又聲﹔責任單位:省紀委、省委辦公廳、省委宣傳部、省監察廳、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文化廳、省商務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等)
45.嚴格控制招商引資公務支出。堅持勤儉招商,境外招商不准入住豪華酒店、舉辦奢侈宴請、贈送高檔禮品,不准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牽頭領導:黃建國、何報翔﹔責任單位:省紀委、省政府辦公廳、省商務廳等)
46.全面停止新建樓堂館所。5年內全省黨政機關一律停止新建、擴建、遷建和購置樓堂館所。凡違反規定的擬建辦公用房項目,必須一律終止﹔凡未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必須停建並予以沒收﹔凡超規模、超標准、超投資概算建設的,根據具體情況限期騰退超標准面積或者全部沒收、拍賣。突出抓好對存在問題樓堂館所相關項目的整改。(牽頭領導:陳肇雄﹔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47.整治違規設置“小金庫”。扎實抓好已有“小金庫”專項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開展暗訪調查,進行突擊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嚴禁官辦公司。實施舉報有獎政策,在更大范圍內公布舉報方式。(牽頭領導:黃建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
(四)關於加強省委常委會自身建設。按照“五個帶頭”的總要求和在七個方面作表率的整改目標,堅決兌現省委常委會作出的10項整改措施承諾,不斷提高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工作水平,增強班子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著力建設政治堅定、開拓創新、一心為民、奮發有為、團結和諧、清正廉潔的堅強領導集體。(此項工作由徐守盛同志負總責,常委會班子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48.增強政治定力。加強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路線、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進一步加強理論武裝,自覺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在全省各級黨校、干校和行政學院開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專題學習班,分期分批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輪訓一遍,並適時對全省的學習貫徹情況進行專項督促檢查。召開十屆省委八次全會,對全省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
49.嚴守政治紀律。堅定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帶頭遵守黨章,嚴格黨內生活,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制定對策,不斷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進一步強化組織紀律和程序觀念,堅持重大問題按規定請示報告。常委帶頭過雙重組織生活會,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增強在黨意識,接受組織監督。
50.踐行根本宗旨。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更大力度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實施綱要的貫徹落實。健全問政於民、問計於民、問需於民的長效機制,緊緊依靠群眾智慧和力量推進各項事業發展。認真貫徹中央出台的《關於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若干意見》,落實好調查研究、辦聯系點、定期接待群眾來訪、面對面征求群眾意見等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制度機制,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常委到基層調研每年不少於30天,每年至少進行1次蹲點調研、撰寫1篇調研報告。常委至少聯系一個縣,每年深入聯系點不少於2次,每月用1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研究解決信訪問題。堅持實干興湘,發揚釘釘子精神,狠抓決策執行和工作落實,腳踏實地、真抓實干,切實抓好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深入開展“轉作風、解難題、抓關鍵、見實效”活動,到一線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多為基層和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實困。
51.全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對重大事項做到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不決策,沒有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的不決策,沒有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專家論証的不決策,沒有經過充分醞釀的不決策。嚴格執行省委關於“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各項規定。堅持和完善常委會向省委全委會報告工作制度,充分發揮省委全委會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全委會推薦提名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人選工作,完善全委會對重要崗位領導干部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制度。
52.增進班子團結。堅持和完善談心交心制度,每年省委書記與常委會成員、常委會成員相互之間談心交流不少於2次。健全落實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鞏固和提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成果,促進批評和自我批評常態化、長期化。堅持黨性原則基礎上的團結,增進內部溝通,強化內部監督,防止在權力行使、利益分配、溝通協調上產生分歧,自覺維護班子集體形象和權威。堅持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緊緊依靠和充分發揮省幾大家班子及各級領導班子的作用,增強整體功能和活力。
53.堅持改革創新。緊密結合湖南實際,抓緊制定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實施意見,明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線圖、任務書和時間表。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改革的總體規劃、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切實找准改革的切入點和著力點,以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為核心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以法治湖南建設為重點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以建設文化強省為抓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目的深化社會體制改革,以建設兩型社會為總攬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以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為目標深化黨的建設改革。以改革的精神推進制度機制創新,加快行政審批制度、財政制度、公務接待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等各項改革,推進簡政放權,有效防止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以更大的力度解放思想,沖破思想觀念的桎梏,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推進理念創新、體制創新、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進一步營造支持改革、鼓勵創新、寬容失誤的改革創新氛圍。
54.恪守清正廉潔。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一崗雙責”,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准則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即將出台的關於省級領導干部生活待遇的規定,從嚴要求自己,切實管好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搞特權、特殊,自覺接受監督。牢記“兩個務必”,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情,帶頭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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