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民主生活會開始於上個世紀40年代,在延安時期形成,是解決黨內矛盾的一種好的方式方法。習近平總書記在指導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強調,“堅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提高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能力”。強調民主生活會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說明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形式,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好壞,直接影響和決定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一、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建立在群眾路線基礎上。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群眾心裡最清楚,對每個班子成員如何評價,群眾自有公論。因此,黨組織需要樹立群眾觀點、走群眾路線,切實增強依靠群眾開展批評的意識。在民主生活會前,應把上級的要求、重點解決的問題通報群眾,鼓勵全體黨員對領導干部提出批評意見,主動聽取群眾的批評意見,吸納群眾智慧。在民主生活會上,以群眾意見為鏡,認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民主生活會后,要及時將整改措施公布於眾,接受群眾的批評監督。這樣的民主生活會是群眾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群眾能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意願,也調動了群眾的積極性,使批評與自我批評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掌握方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為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是為了把黨的組織建設好,把工作干好,而不是為了個人情緒的發泄或應付上級檢查。更不是為了把人整死。因此,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正確方法是要著眼於事業發展,著眼於更好地貫徹上級黨委的決策部署,而不應糾纏於無原則的個人小事,更不能用“實惠”的眼光和維護既得利益的態度來對待。要著眼團結,通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在新的基礎上的更加緊密的團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時,講問題既不能“無中生有”,任意夸大,也不能“有中生無”,輕描淡寫,回避問題的實質,以求一團和氣。要在團結同志的前提下,實事求是,分清是非,使同志受到教育,使問題得到解決,使黨組織得到強化。
三、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有制度保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都需要講真話。不講真話,批評與自我批評就毫無意義。為此,就需要建立保障黨內言論自由的制度機制。一是建立平等機制。倡導黨內平等精神,積極構建體現黨內平等的制度機制,充分保障每名黨員的批評權,確保平等對話、平等批評,在黨內大力營造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寬容在民主生活會上不正確的不同意見。二是建立保護機制。從制度上保障黨員的話語權。黨內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意見,不論正確與否,都不准抓“辮子”、扣“帽子”。但對惡意打擊報復正常意見的應嚴懲。三是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全體黨員對領導干部提出批評意見,主動聽取群眾的批評意見,創造條件讓黨員監督黨組織,努力營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良好政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