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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02月21日09:02  来源:湖南日报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州、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分支机构和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分省直机关单位下属机构。为扎实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也是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内在需要和重大政治机遇。

在党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大多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联系服务群众最前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职责。组织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对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对于团结凝聚广大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促进“三量齐升”,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省属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进一步突出“六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延伸梯度大、基层参与面广,更要注重坚持从上而下、以上带下,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推动形成层层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二是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越往基层,“四风”问题表现越具体,“小环境”问题体现越明显,群众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愿望也越迫切,越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从具体问题抓起改起,下大气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确保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满意。三是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群众关注度更高,更要强调坚持开门搞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让广大群众提意见、来监督、作评判,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四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切实把握共性要求,研究个性特点,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注重发挥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充分激发基层创造活力,支持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自选动作”。五是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统筹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推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制度规定传导落实到基层,把基层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传递到上级机关,通过上下联动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好市、县活动与乡镇、村活动的关系,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六是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活动越往下延伸,情况越复杂,也越容易出现降格以求、疲于应付的问题,必须坚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始终,切实强化一把手责任,加强督导工作力度,从严把好质量关,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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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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