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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02月21日09:02  来源:湖南日报

三、认真落实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省属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群众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敢担当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大局观不强,部门利益至上,“中梗阻”,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省属高校重点解决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民主治校不落实,师德师风不正,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师生不够,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盲目决策、个人专断,急功近利、乱铺摊子,浮躁贪功、虚报浮夸,挥霍公款、追求奢华享受,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动力不足、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回避矛盾,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基础保障不够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主要解决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党员意识淡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群众的条件。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四、扎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抓好思想动员、理论武装和征求意见。抓好思想发动。召开动员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把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加强学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和湘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国有企业,乡镇和街道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抓好查找问题、剖析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省属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案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省属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督导组的同志要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会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采取“一会四评”方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对查摆剖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省属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真改、实改、快改。坚持抓住根本、标本兼治,把解决“四风”问题与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把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思想一起改。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的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对照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时间进度表和检查评估、监督问责要求。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见成效不收兵。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省委和各部门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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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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