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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杨善洲同志为镜子》清廉篇

2013年10月11日11:13  

对自己的几点要求

严格要求:

思想境界要高;

胸怀要宽广;

多想党和国家的大事;

不要计较个人得失;

不要总想为自己捞什么好处;

不要追求个人生活上的享受;

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

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1986年8月杨善洲写于笔记本上

延伸阅读:

“我每月最多领100元”

周波(善洲林场场长) 讲述

老书记几乎把自己平生的积蓄和退休工资都投入到大亮山造林中。他跑省城、进保山,一点一点争取项目资金,并全部交给林场。

林场其他职工发工资,惟独老书记一分工资也不要。职工们过意不去,说:“老书记,您不领工资,我们也不好意思领。”老书记急了:“那怎么行!我有退休工资,你们要养家糊口!”

后来,在大家的坚持下,老书记作了妥协。他说:“我每月最多领100元,你们该领多少领多少,照国家的工资标准算。”一直到离开林场,他每个月都只从林场领取这100元“工资”。22年间,在他手上的各种差旅费票据有几十万元,但他从没拿去报销过。

从2000年到2008年,我在林场担任了8年出纳,老书记没有报过一包烟钱,更没有报过一顿饭钱。

“多想种树,不要只想整钱”

王志根(原大亮山林场职工) 讲述

有一次,我和老书记去保山买树苗,中午吃完饭后,我想,这是为公家办事,伙食费应该可以报销,所以就向饭店索要发票。谁知,发票刚拿到手,老书记就生气了:“我们不能用公家一分钱,这顿饭钱,大家一起凑!”一听这话,我就问:“出来办公事都自己掏钱,谁干啊?”老书记二话不说,第一个掏出钱来摆在饭桌上。看着他怒气未消的样子,我和几个同事也只好自掏腰包。

老书记从没在自己身上用过一分钱公款。他总这样告诫我们:“我们来造林,不是来享受,是来尽义务,我们要多想种树,不要只想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