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4月7日電 (記者毛一竹)廣東省紀委7日通報,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廣東省財政廳原副廳長林楚欣,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延華因嚴重違紀問題,被廣東省紀委立案審查。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對3人處以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根據通報,蔣尊玉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參與賭博﹔與他人通奸﹔未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其本人或親屬收受巨額賄賂等。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林楚欣違反有關規定,未如實向組織申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陳延華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違規提拔干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騙領居民身份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建議有關部門依法撤銷其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此前,陳延華的揭陽市人大代表職務已被終止。
《 人民日報 》( 2015年04月08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