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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貪污受賄等腐敗行為相比,不謀公事、不願擔當、執行不力等為官不為的問題更為隱蔽,其危害性卻不容忽視。為了遏制這類“軟腐敗”,南昌市出台辦法,明確問責情形,倒查“一把手”責任﹔更使出“殺手锏”,將國家工作人員上班網購炒股等庸懶散行為與單位編制管理挂鉤。紀委負責人坦陳,懲治為官不為就是為了推動工作落實,要讓“吃苦的人吃香、有為的人有位”。
3月17日上午9時,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區地稅局納稅人維權服務中心接到投訴,某企業存在漏繳職工個人所得稅問題。當天上午,四分局工作人員鄧益民接到中心下發的指示意見后,立即到現場進行調查。
“接到投訴會在第一時間處理。”服務中心主任周杰表示,“以前有的部門處理投訴案件,要花10到15天辦結。南昌市出台為官不為問責暫行辦法后,中心要求接到投訴,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當事人。”
2014年9月,南昌市出台《國家工作人員“為官不為”“為政不廉”行為問責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堅決查處各種腐敗案件的同時,下重拳整治國家工作人員存在的決策草率、執行不力、監管缺位、刁難卡要和頂風違紀等方面的“軟腐敗”問題,明確了對干部作風問責的5類38種情形、8種問責方式。
盯住“一把手”
干部被問責倒查主要領導責任,強化主體責任意識
“‘軟腐敗’的根本還是作風問題,一些黨政機關和國家公職人員或多或少還存在著衙門作風,少數人為民服務意識淡薄,認為做得越多、錯得越多、風險越大,市民企業辦事很難。雖然我們發現並查處了不少問題,但基本上只是對當事人進行處理,對這個地方或單位的領導干部觸動不大,領導干部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意識還不是很強。”南昌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盧作全指出。
為切實解決為官不為問題,去年9月到12月,南昌在全市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專項整治重點突出“一把手”的領導責任。據了解,南昌市在全省率先對黨委特別是“一把手”在作風建設方面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情況,建立了相應的問責機制。普通工作人員被問責的,也將倒查處室領導、分管領導和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南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麻丘鎮臨時聘用的通訊員周家主工作時間在辦公電腦上玩網絡游戲。問題查實后,周家主被辭退﹔負有領導責任的麻丘鎮黨政辦主任黃友華則被扣減一個月績效工資,取消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並被責令在麻丘鎮干部大會上作深刻檢查,通報批評﹔同時,麻丘鎮分管領導、黨委委員秦榮輝也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並通報批評。
據了解,為官不為專項整治活動開展以來,該市46名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因本單位作風建設問題被問責。
踩住“關鍵點”
問責與干部考核及單位編制管理挂鉤,強化整治效果
“為強化整治效果,激發干部抓作風建設的熱情,我市的問責辦法有幾個新特點,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發現工作人員上班網購炒股,將核減該單位編制。”南昌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表示。
辦法規定:對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發生打牌娛樂、上網購物、炒股等違規情況的,除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理外,每發現上述違規情況1人次,經本級編委批准核減該單位編制1名﹔一年內發現上述違規情況2人次以上(含2人次)的,除按規定核減該單位編制以外,經本級編委批准按以下要求核減該單位領導職數:當事人為一般工作人員的,核減該單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名﹔當事人為內設機構領導干部的,核減該單位領導班子職數1名。
同時,辦法還把問責情況納入干部的考核、考察、選拔、任用、獎勵及單位評先評優,規定受到通報批評(含)以上問責,以及一年內受到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三次以上的,被問責對象要在本單位機關干部大會上作深刻檢查,且當年度取消評優評先的資格,並扣減個人一個月績效工資﹔受到停職檢查(含)以上問責的,當年度公務員考核定為不稱職等。
集中整治期間,南昌市共查處為官不為案件52起,問責155人,黨紀政紀處分17人,通報典型案例41起,分別對市公安交管局、安義縣教體局、南昌縣統計局、新建縣血防站等17個單位核減了編制,其中,行政編制4個,事業編制13個。
守住“口袋線”
區分工作失誤與違紀違法,保護干部敢做敢闖積極性
“在此之前,市公安交管局的編制一直是增加,從未減少過。”被核減了編制的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紀委書記黃文斌表示,對於領導干部和公務人員來說,辦法確實嚴格,但在當前形勢下勢在必為。
“今后,市公安交管局紀委將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加強內部督查,所有窗口增加同步視音頻監控,執法人員佩戴執法記錄儀,建立50余個工作站實時錄入所有監控數據,隨時監督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市公安交管局落實一崗雙責,領導既要管業務,也要管督查。”黃文斌認為,目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的實有警力不到1100人,工作強度很大,編制的減少,對公安交管局是個不小的壓力。此外,市公安交管局的窗口服務人員、路面執勤人員較多,發現問題的概率相比其他單位要大得多。“對交管局的領導干部來說,帶隊伍要更上心了”。
“懲治為官不為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推動工作落實。”盧作全介紹說,在嚴肅處理“為官不為”的同時,始終守住“口袋線”,正確分辨犯錯與犯法,嚴格區分工作失誤與違法違紀、工作擔當與個人含糊,對敢想、敢做、敢闖的工作人員堅決支持,一方面嚴格懲治為官不為,另一方面也要保護勇於擔當的干部,對“實干家”“探路人”“先行者”進行褒獎,讓“吃苦的人吃香、實干的人實惠、有為的人有位”。
《 人民日報 》( 2015年03月23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