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黨的制度建設成果豐碩,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提出了26個方面的改革任務,2014年的4項重點任務基本完成,出台29項改革舉措,並取得階段性效果。
在干部選任方面,全面實施中央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構建科學有效、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新《條例》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貫徹新時期好干部標准,進一步嚴格選人用人資格條件、選拔程序、工作紀律,為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4年,地方政績考核制度改革取得新的進展。中組部會同有關部門先后制定下發改進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改進貧困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工作的意見等文件,推動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考核辦法、獎懲機制。
2014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成為紀檢體制改革的裡程碑。這一年,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主體責任意識大大增強,從中央到地方,層層傳導壓力。巡視制度改革邁出新步伐,靈活機動的專項巡視從試點成為新常態,極大增強了巡視的針對性。
此外,《中共中央關於再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發布,這標志著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中央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中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
【微評】中央黨校教授辛鳴:
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2014年黨的制度建設可以說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從具體內容來看,制度建設更有針對性了,如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就是有針對性地解決多年來干部任用中出現的“唯分、唯票、唯GDP”等問題,解決問題也會更有效。從更宏觀的角度來說,加強制度建設是推進依規治黨的重要舉措。結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依規治黨需要有制度規范,制度不是“擺樣子”,而是要讓黨的行為更加科學化、規范化,通過制度建設使黨更有力量。
《 人民日報 》( 2015年03月03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