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機關分析,近年來有70%以上的賄賂犯罪發生在節日期間。在傳統佳節,親朋好友之間禮尚往來,是溝通和聯絡感情的方式,一些領導干部因此容易放鬆警惕,有些別有用心者也看准人情往來不便拒絕的時機,借此迂回送錢送物,想方設法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春節來臨,需要領導干部提高自警自省意識。(2015年2月12日《浙江日報》)
我們都知道,1300多年前,唐代大詩人王維在詩中寫道“每逢佳節倍思親”﹔而1300多年后,在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今天,從中央到地方,狠剎公款送禮,重擊官場每逢佳節集中上演的腐敗歪風,每逢佳節倍思清,正成為當下中國官場的新常態。
“倍思親”與“倍思清”,雖然隻有一字之差,但其內涵完全不同。對於黨員干部來說,“倍思親”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倍思清”則是保証自己的一身清白,這既是一種最好的自我保護,也是一種更深意義上的“思親”。
正所謂“一人不廉,全家難圓”。有些黨員干部平日裡還能嚴格要求自己,可是一到節日期間就把持不住了,總認為上下級聯絡感情,收點禮送點情也是人之常情,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殊不知,這種“節日腐敗”往往都披著一層溫情的面紗,掩飾著貪欲、淫欲、權欲、奢欲。那些別有用心的人考慮到平時給有關領導送錢送物有賄賂之嫌,怕對方板著面孔不接受,於是便利用元旦、春節登門拜訪,將賄賂說成是人之常情,少數領導干部混淆感情與法紀的界限,“引狼入室”收下“賀禮”。而有了“第一次”,就難守住“第二次”,以至一發而不可收,最后滑向罪惡深淵。他們同樣為人之子之夫之父,同樣是一具具鮮活的生命,他們在春節這個萬家團圓的時候,也會“倍思親”,但其中的滋味隻有他們自己知道。
譬如: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黨組書記李興華曾認為,在廣東過年過節送個紅包司空見慣,是一種正常的人情往來。於是,他開始有選擇地收受賄賂,后來膽子越來越大,從幾千元到上萬元,發展到后來,連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也照收不誤,最終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意味著今后不知道有多少個春節要在牢房裡度過。
由此觀之,“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節日裡行賄者就像蒼蠅一樣,官員就像蒼蠅要叮的蛋,如果我們黨員干部不保持黨性原則,不聽從組織上的告誡規勸,不提高反腐倡廉的警惕性和高度的廉潔意識,不扎緊自家籬笆,把好自家的前門后院,那麼,蒼蠅就會有機可乘,病菌就會借機而入,這就等於是沒病抓藥——自討苦吃,手掌心放烙鐵——自作自受,稻草人救火——自取滅亡。對此,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每逢佳節倍思廉,節日警鐘須敲響。隻有深刻吸取“節日腐敗”中“犧牲”者的教訓,自覺踐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切實增強鑒別能力,善於從現象中看到本質,在復雜的人際交往中確立自己做人的原則,自覺斬斷以“情”傳“腐”的腐敗脈絡,才能做到面對吃請嘴不饞,面對“紅包”手不伸,面對誘惑心不痒,守得住廉潔自律的陣地。否則,一旦重復落馬貪官昨天的“故事”, 就隻能是節前笑滿面、節后淚漣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