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6日電 (記者姜潔)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十八屆中央紀委原委員、河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梁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梁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他人財物﹔與他人通奸。
梁濱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梁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與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