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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通海縣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干部轉作風 發展添活力

2014年11月25日13:19  來源:雲南日報

今年以來,通海縣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動力,狠抓干部作風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使黨員干部執行力得到提高,基層組織建設得到加強。從機關到村組,活力涌動,新風勁吹。

轉作風進村包戶解難題

“拆除杞麓湖畔外租的所有經營性建筑物,社區每年減少收入20萬元。雖然租金沒有了,但湖濱垃圾少了,環境好了,為子孫后代留下了更大的發展空間,所以我們堅決支持對臨違建筑進行拆除。”秀山街道大樹社區黨總支書記趙思旺說。

多年來,由於歷史原因,通海城鄉一些地方出現的臨違建筑,影響了城鄉面貌,損害了全縣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部分村民私搭亂建,用來養豬、養雞、從事經營活動,成了臟亂差的根源。如果不把這些臨違建筑拆除,不但人居環境難以改善,發展空間也受到了限制。

為了打好拆臨拆違主動戰,楊廣鎮黨委把全縣臨違建筑最突出的大新村作為推動干部作風轉變的突破口。大新村有2800戶,有130多宗臨違建筑。有人曾擔心,因為積弊太深,大新村恐怕拆不了。但鎮黨委認真分析后認為,拆臨拆違關乎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持續發展,必須堅決推進。為了保障拆除工作順利進行,鎮黨委讓全鎮干部進村包戶,一對一做思想工作。經過深入細致的宣傳發動,60%的農戶接受了政府的倡議,對臨違建筑自行拆除。之后,鎮黨委對村裡的17宗臨違建筑依法拆除。

楊廣是全縣最大的花椰菜交易點,農民們以路為市,在一公裡長的地段上,每天有數百輛車來此拉菜。因為擁堵嚴重,群眾意見很大,交通安全隱患突出。針對這一情況,今年,鎮黨委把拆臨拆違騰出來的32畝土地用來建設蔬菜交易市場,年底投入使用后,過鎮公路將實現通暢。

在去年拆除違規建筑16萬平方米的基礎上,今年7月份以來,通海縣按照《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堅決打好整治臨違建筑的攻堅戰,截至11月12日,全縣累計拆除臨違建筑3320宗,佔地面積33.7萬平方米。

出實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群眾最關心什麼?最需要什麼?通海縣委堅持問題導向,以深化治理鄉鎮干部職工“走讀”問題、農村“三資”規范管理為切入點,推動基層干部進村入戶,察民情、解民憂、幫民困、辦實事。

該縣開展的“鄉官城居”調查結果顯示:全縣9個鄉鎮(街道)18名黨(工)委書記、鄉鎮長(辦事處主任)全部家住縣城,74名鄉鎮(街道)副職領導“城居率”超過八成﹔466名鄉鎮(街道)干部職工逾七成在縣城“安家”。為此,通海縣下發了《治理鄉鎮(街道)干部職工“走讀”問題的暫行辦法》,規定全縣鄉鎮(街道)干部職工工作日實行全員“住讀”,周末和節假日實行“值帶班住讀”。《辦法》還將“干部住讀”情況納入干部職工考核和鄉鎮(街道)年度目標綜合考核。縣委組建督查組,隨機督查“住讀”情況。此外,該縣還探索建立起以“夜學、夜議、夜談、夜訪”為內容的“四夜”制度。“夜議”即利用晚上時間,有重點地開展民情分析、剖析問題,進行決策﹔“夜談”即利用晚上時間,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單位干部職工或村(社區)干部、企業負責人和群眾交心談心﹔“夜訪”即利用晚上時間,結合聯村、聯企、聯戶等工作,進村入戶走訪企業和黨員群眾。規定鄉鎮(街道)每周集中開展1次“夜學”,“夜議、夜談、夜訪”活動不少於1次。

為了激勵更多的干部沉入基層服務干部群眾,通海縣切實改善鄉鎮(街道)“住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豐富職工精神文化生活。同時建立“三個一線”(基層一線、重點一線、處突一線)干部培養選拔機制,使長期“住讀”干部不吃虧、有奔頭。通海縣鄉鎮(街道)干部職工變“走讀”為“住讀”后,鄉鎮(街道)干部經常深入農戶家中聽農家言、解農家憂、排農家難、造農家福,由“常回家看看”為“常下村干干、常與群眾談談”,勤政為民正在鄉鎮(街道)蔚然成風。

順民心健全“三資”管理機制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關系農民群眾利益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事關農村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

2012年通海縣實施農村集體“三資”鄉鎮(街道)委托代理,實行電算化管理、網絡化監管,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為進一步規范村(居)集體“三資”管理奠定了堅實基礎。但管理中還存在委托代理不徹底、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三資”底數不清、財務管理混亂、資產資源處置不規范等問題,越來越成為影響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原因。

為切實解決“三資”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今年11月份開始,通海縣學習借鑒省外先進地區做法,制定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實行村(社區)財務會簽制度,明確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為財務管理責任人。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嚴格財務收支、規范票據管理、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健全“三資”管理監督機制,實施“三資”管理信息公開入戶工程,強化審計和部門監督,及時查處和糾正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加強鄉鎮(街道)“三資”委托代理中心隊伍建設,成立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下設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三資”中心合署辦公,全面負責村(社區)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物資採購和集體工程建設招投標等交易組織工作。

創新農村“三資”管理機制,推進農村“三資”監督,致力於把村級財務晒在陽光下,讓村務公開,讓群眾明白,從而讓群眾吃上“定心丸”,為農村社會穩定安上“減壓閥”。秀山街道大樹社區黨總支副書記柯秀文說:“農村集體資源資產資金制度化、規范化、民主化管理,把底交給了群眾,把權力還給了群眾,實現了‘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轉變。”(記者 蔣貴友 余紅 岳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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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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