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雲龍:“三字決”夯實陣地建設
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雲龍縣堅持“建、管、用”並舉,抓實村(社區)基層黨組織活動陣地建設,為基層黨建工作搭建了平台,進一步夯實了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
加強領導,著力一個“建”字。一是領導重視,落實責任。縣委成立了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建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鄉鎮黨委書記為直接責任人,村黨(總)支書記為具體責任人”的目標責任機制﹔出台了《縣級部門挂鉤聯系村(社區)工作方案》,建立了縣級部門挂鉤聯系村(社區)工作責任制。二是整合資源,形成合力。通過“村黨組織自籌一點、縣、鄉(鎮)補貼一點,集體資產盤活一點、結對部門幫扶一點、社會各方籌措一點”的辦法,組織部、民政局、建設局、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等多部門聯合,積極整合資金和土地資源,共投入建設資金627.276萬元(其中州市級投入229.4萬元,縣(市)級投入235.7萬元,鄉鎮投入102.2萬元,村組自籌及群眾投工投勞59.976萬元),新建村民小組活動場所(除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外)33個,重建2個,修繕3個。使全縣農村和社區黨組織活動陣地得到了明顯的改善,進一步夯實了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基礎。
建章立制,突出一個“管”字。一是嚴格資產管理。各村、社區基層黨組織嚴格按照上級部門的相關要求制定了具體可行的管理辦法,安排了專、兼職管理人員,切實加強對黨組織活動場所硬、軟件設施的管理。二是規范內部配置。在縣財政每年投入資金完善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內部設施的基礎上,縣委組織部強化對農村、社區黨員活動室規范化建設的指導,為村級活動場所配備了統一標識和國旗,各村、社區也積極做好電教設備、宣傳欄、學習報刊、黨旗等配置及黨建制度上牆工作,切實使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活動陣地規范化、標准化。目前,全縣所有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活動場所基本達到了“六有”標准。
完善功能,發揮一個“用”字。基層黨組織注重活動場所“一室多用”功能的發揮,通過定期組織黨員開展“三會一課”和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使基層黨組織的活動經常化、制度化,進一步增強了黨員的榮譽感和歸屬感﹔充分利用活動場所召開村“三委”聯席會、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村民選舉會議等,為廣大黨員、群眾參政、議政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場所,有效實現了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民主決策﹔依托活動場所,積極組織黨員群眾開展政策法規、實用技術和再就業培訓及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等,拓展了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平台,進一步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切實把農村、社區黨組織活動場所建設成為“黨員活動的陣地、村(居)民議事的場所、服務群眾的窗口”。
(雲龍黨建雲平台供稿 施忠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