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改進作風成效有目共睹。但是,部分黨員干部仍然存有“轉作風乃一時之需”的思想,究其原因,是滿足於既得成效,安於現狀的思維在作祟,但“一把手”的“教管”不嚴卻難辭其咎。
不可否認,一把手抓作風不敢得罪人,實為明哲保身的“懈怠”行為。其實,“父母官”之稱不僅之於百姓而言,古語有雲,“子不教父之過”,一把手若不以“嚴父”之威來抓隊伍作風建設,那麼改進作風勢必淪為空談。
抓作風,一把手要敢於“得罪”人。誠然,“得罪”人難免引起“陣痛”,但從長遠來看,一時“陣痛”換來的卻是好作風的良性循環,其最大收益便是獲信於民。假如“一把手”以老好人的方式抓作風建設,興許干部職工能夠暫時披上所謂作風良好的外衣,但在內裡依然是我行我素,如此內外不一之舉,其害較不改作風有過之而無不及。當然,對於違犯法紀者卻不必留面子,而應第一時間亮出“家丑”嚴肅處理,切忌將其捂在“怕得罪”的蓋子裡。
抓作風,一把手要勇於“得罪”自己。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作為一把手,在擁有“話語權”的同時先得在作風上過硬,身為領頭雁,其言行自有“風向標”之效,一把手自我糾風於人先,既是職責所在更彰顯領導素養。不過,“得罪”自己並非“濯清泉以自潔”那麼簡單,當以壯士斷腕般的決心為之,畢竟,以“官威”壓人遠不如以理服人來得實在。
抓作風,一把手還須“得罪”有方。改進作風非一日之功,根除不良作風還須方法得當。一把手須“慧眼識非”,一旦發現作風問題燃起苗頭,應當適時“扯袖子、亮黃牌”,愛護干部並非給予“甜言蜜語”,而是在關鍵時刻能夠令其懸崖勒馬。有道是禍患常積於忽微,一些干部在犯錯之前,常常因作風上的“不拘小節”而釀成大錯,而此時若能“當頭棒喝”之,方可避免作風問題“滾雪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