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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2014年09月23日11:12  來源: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吉林省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專項整治情況摘要如下:

第一批活動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1、關於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較活動開展前,省直機關各類會議和文件簡報同比減少39.5%、41%。長春市精簡文件簡報960件,同比減少18.9%﹔召開全市性會議16次,與同期持平,參會人數同比下降25%﹔召開各種臨時性會議72次,同比下降37.4%﹔會議經費支出比同期減少50%。對116項省級獎勵項目進行清理,保留60項,清理幅度48.3%。長春市取消評比表彰項目14個。省委各類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由原來的89個減少到64個,減幅28%﹔省政府各類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清理工作正在進行,已由原來的177個減少到169個,減幅4.5%。長春市撤銷各類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98個,撤銷比例為33.9%。長春市減少“一票否決”事項20項,佔8.3%。

2、關於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由2013年初的592項減少為234項,減少60.5%。長春市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304項,取消、下放和調整比例為36.9%。查處“吃拿卡要”、“庸懶散拖”問題883個,726人受到效能責任追究。

3、關於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共查處公務活動和節日期間贈送、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問題4件,涉及4人﹔查處公款大吃大喝、參與高消費問題1件,涉及1人。

4、關於整治超配公車、多佔辦公用房、新建濫建樓堂館所。省直機關應清理清退公務用車1210輛,全部清理清退完畢,清理清退比例為100%。長春市應清理清退超配公務用車842輛,全部清理清退完畢,清理清退比例為100%。省直機關應調整清理多佔辦公用房17.4萬平方米,全部調整清理完畢,調整清理比例為100%。長春市應調整清理多佔辦公用房29萬平方米,已經清理28.01萬平方米,調整清理比例為96.6%。全省停建樓堂館所2處,涉及建筑面積65991平方米。

5、關於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省本級2014年“三公”經費壓縮5.9%。長春市本級2014年“三公”經費壓縮比例8.51%。共批准因公出國(境)團組782批,2169人次,與活動開展前同期相比,減少182批,660人次。

6、關於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未發現和查處弄虛作假問題。

7、關於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長春市查處征地拆遷方面問題16個,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6人。查處涉農利益方面問題125個,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125人。查處安全生產方面問題3個,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2人。查處發展教育事業方面問題20個,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34人。查處醫療衛生方面問題5個,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5人。

8、關於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應關停整治會所3處,已關停3處。未發現和查處違規出入會所的黨員干部。

9、關於整治培訓中心的腐敗浪費。省直機關、省屬企業自建培訓中心11個,長春市直機關、市屬企業自建培訓中心14個。未發現和查處培訓中心腐敗浪費問題。

10、關於整治“吃空餉”。共清理清退“吃空餉”人員7632人,其中省直部門(單位)涉及5089人,長春市涉及2543人。

11、關於整治收“紅包”及購物卡。長春市查處收受“紅包”及購物卡行為2人。

12、關於整治黨員干部參賭涉賭。長春市查處參賭涉賭黨員干部案件24起,處理黨員干部26人。

13、關於清理黨政領導干部企業兼職。副省級領導干部在金融企業兼職的原有3人,其中1人因嚴重違法違紀被司法機關處理,另外2人已主動辭去在企業兼任的職務。廳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共有529人在企業兼職(任職),有507人已經取消兼職或履行相關辭職手續,有22人繼續兼職,均符合有關規定。

第二批活動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1、關於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較活動開展前,各市州、縣(市、區)會議、文件簡報壓縮比例普遍超過20%。共減少各類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922個,減少比例普遍超過15%。共減少“一票否決”事項75項,平均減幅超過15%。

2、關於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共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3875個,取消、下放和調整比例27.8%。查處“吃拿卡要”、“庸懶散拖”問題45件,涉及48人。查處在項目審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問題40件,涉及44人。

3、關於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共查處公務活動和節日期間贈送、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問題6件,涉及6人﹔查處公款大吃大喝、參與高消費問題3件,涉及3人。

4、關於整治超配公車、多佔辦公用房、新建濫建樓堂館所。應清理清退超配公車3228台,實際清理清退3081台,清理清退比例為95.45%。尚未清理清退的147台超配公車,均為長春市所屬城區先行車改后待拍賣車輛。應調整清理多佔辦公用房59.81萬平方米,實際調整清理51.27萬平方米,調整清理比例為85.7%,其余多佔辦公用房預計9月20日前均可調整清理完畢。

5、關於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市州、縣(市、區)“三公”經費壓縮比例35.45%。共批准因公出國(境)團組132批,546人次,與活動開展前同期相比,減少46批,353人次。

6、關於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共查處弄虛作假問題16個,涉及20人﹔糾正企業上報統計弄虛作假問題13個,批評教育5人次。輝南縣、柳河縣叫停了已開展前期工作的政府辦公樓建設項目。

7、關於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共查處征地拆遷、涉農利益、涉法涉訴、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發展教育事業、醫療衛生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9813件,涉及3417人。

8、關於整治群眾辦事難。縣鄉村建立健全便民服務中心6445個﹔公開和簡化辦事程序5495個,佔總數的85.3%。全省共查處辦事刁難群眾的典型案例15起,涉及15人。

9、關於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共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247起,涉及金額665.46萬元,70人。

10、關於整治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共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4062人次﹔查糾違規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城鎮保障性住房2759人﹔查處落實惠民政策優親厚友、以權謀私問題40個,涉及55人。

11、關於整治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共查處不按標准及時足額發放征地拆遷補償款、侵佔挪用各種補助資金問題81個,涉及360人﹔查處對群眾欠賬不付、欠款不還、“打白條”、耍賴賬的問題37個,涉及37人。

12、關於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應關停整治會所1處,已關停整治1處。未發現和查處違規出入會所的黨員干部。

13、關於整治培訓中心的腐敗浪費。市州黨政機關、所屬企業自建培訓中心7個,未發現和查處培訓中心腐敗浪費問題。

14、關於整治鄉鎮干部“走讀”。共查處鄉鎮干部“走讀”問題39人次。

15、關於整治“吃空餉”。共清理清退“吃空餉”人員998人。

16、關於整治收“紅包”及購物卡。共有439人主動上交“紅包”及購物卡﹔查處3人收受“紅包”及購物卡。

17、關於整治黨員干部參賭涉賭。共查處參賭涉賭黨員干部案件33起,涉及37人。

18、關於清理黨政領導干部企業兼職。共有851人在企業兼職(任職)。有767人已經取消兼職或履行相關辭職手續﹔有84人繼續兼職,均符合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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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權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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