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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簡報》第382期

湖南湘潭縣、寧夏同心縣著力整治鄉鎮干部“走讀”

2014年09月05日14:29  來源: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湖南省湘潭縣、寧夏回族自治區同心縣把解決鄉鎮干部“走讀”作為整治“四風”突出問題的重要內容,採取務實有效的措施,促進鄉鎮干部轉作風、樹新風。

湖南湘潭縣“三嚴”措施確保鄉鎮干部不“走讀”

嚴明制度。建立駐鄉鎮住宿工作制度,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每周在鄉鎮住宿不少於4晚,每個月下村、社區或企業時間不少於7天,每個月走訪群眾和黨員數不少於10戶,並做好民情記錄﹔其他干部原則上每周在鄉鎮住宿不少於4晚,每周下村、社區或企業時間不少於3天。鄉鎮機關每天白天安排1名以上領導班子成員坐班,晚上安排3名以上領導干部值班,同時規定每天至少要有1名主要領導帶班﹔站所白天必須安排工作人員坐班接待來訪、辦事群眾,晚上至少安排1人值班。

嚴格審批。建立請假審批制度,鄉鎮干部因公出差、學習、考察或因私請假,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鄉鎮黨政正職請假1天以上,應分別報經縣委書記、縣長批准,向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報告。其他班子成員請假2天以內,由鄉鎮黨委書記批准﹔請假2天以上,經鄉鎮黨委同意,報告分管縣領導和聯系該鄉鎮的縣領導審批。其他干部請假2天以內,由鄉鎮分管負責人批准﹔請假2天以上,經分管負責人同意后,報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批准。

嚴肅紀律。建立領導干部去向公示制度,鄉鎮機關每天將領導干部在崗、值班、出差等考勤情況在政務公開欄予以公布,接受干部群眾監督。明確鄉鎮黨委書記是糾正“走讀”現象的第一責任人,鄉鎮紀委書記、組織委員是具體責任人。縣委成立聯合督查組,對鄉鎮干部“走讀”現象進行檢查,檢查情況作為單位績效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目前,已開展12次暗訪督查,對2名違反規定的鄉鎮黨政正職進行通報批評、13名鄉鎮干部進行談話提醒。

寧夏同心縣建立防止鄉鎮干部“走讀”工作機制

教育引導防“走讀”。加強學習教育,開展“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學習誰”大討論,開展鄉鎮干部如何落實“三嚴三實”要求交流研討,引導干部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增強群眾觀念,增進群眾感情,主動克服“走讀”現象。

制度建設管“走讀”。制定下發《關於嚴厲糾正鄉鎮干部“走讀”問題的通知》,各鄉鎮建立健全鄉鎮干部考勤、值班、請銷假、去向公示、公車管理、工作日夜間值班等制度,實行鄉鎮班子成員帶班值班制,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節慶、汛期、森林防火等特殊時期按要求增加值班力量。將干部“走讀”情況與干部選拔任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挂鉤,形成從制度上約束“走讀”的長效機制。

公開台賬查“走讀”。各鄉鎮普遍建立駐鄉台賬,將領導帶班、首問責任、值班日志、值班考勤、駐鄉學習、走訪接待群眾、應急處置等情況分別記錄在冊。每周將干部駐鄉人員名單、值班考勤情況、干部缺崗去向、工作推進情況在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每月將考勤情況及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匯總,作為干部考核的剛性依據,晒於公眾之下,接受群眾監督。

督查問責糾“走讀”。縣委領導、紀檢監察部門、組織部門和縣教育實踐活動督導組對干部“走讀”情況進行督查。對干部“走讀”現象嚴重的鄉鎮進行通報批評,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並對當事人進行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整治工作開展以來,開展隨機抽查和重點暗訪10余次,通報批評“走讀”問題突出的單位7個,約談鄉鎮主要領導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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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權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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