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做好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強調,防止制度建設中的形式主義,對那些重數量輕質量、簡單照搬照抄、重復建設甚至搞制度作秀的,要堅決叫停。
有些地方和部門在制度建設中喜歡走“捷徑”,照搬照抄不動腦子,霸權表決不重民意,執行不力流於形式,務虛不求實疲於應付,將制度建設淪為了形式主義的“新戰場”,此舉實屬不該。其實,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也是一個“秀”的過程,要結合實際廣泛討論,“秀”智慧﹔征求意見民主表決,“秀”民意﹔腳踏實地貫徹執行,“秀”勇氣。
智慧是制度建設的基礎。在開放的社會中,閉門造車故不可取,許多成功經驗可以參考學習,但各自的差異也不能忽視,制度建設應在結合自身實際的基礎上選擇性借鑒,全盤接受、生硬“嫁接”是典型的懶政思維,是缺乏智慧的直接表現,那隻會生出“畸形樹”、“異形花”,既不中看也不中用,淪為笑柄。
民主是制度建設的支撐。領導的政治抱負和個性理念固然值得提倡,但民主表決也是制度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聽取意見、討論可行性是制度補充完善的有力支撐。制度建設應該集思廣益,務求完善縝密,還要注重民意,打牢基礎保障長效。一意孤行的個人主義、強權思想,既蒙蔽了雙眼又失去了民心,“拍腦門”思考、“拍桌子”決議隻會導致制度難以生根、流於表面。
執行是制度建設的保障。貫徹力度不夠,落實不到位,隻做表面文章,上牆不入腦,工作督導馬馬虎虎,接受檢查敷衍了事,這些都屬於制度建設的弊病。制度建設不能一建了之,制度的執行必須要有“下文”,對執行不堅決、不徹底的要批評,對執行散光、跑偏的要懲戒,對執行有力、成績突出的要表揚,使制度切實發揮戰斗力,成為服務人民的“利刃”。
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能否取得成果,關鍵在於制度建設是否真正生根,隻有以實為實、以實抓實、以實落實,凝聚智慧和力量,“秀”出制度建設的為民本色,才能讓活動上台階、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