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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通民意訴求渠道 打牢基層建設基礎

江蘇泗陽臨河鎮:探索群眾專項會議的實踐與思考

2014年08月25日13: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泗陽縣臨河鎮自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探索實施群眾專項會議制度,依法讓村民自己當家作主解決矛盾,成功處理了一批群眾長期反映的棘手問題,切實保障了群眾權益、密切了干群關系、改善了社會風氣、凝聚了發展力量,取得了鎮村黨組織滿意、黨員群眾滿意、矛盾雙方滿意、社會滿意的多贏效果,有力的推進了村民自治,促進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是基層黨建和社會管理創新之舉,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和實踐價值。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加快轉型,新形勢下農村群眾工作呈現出主體多元、訴求多樣、利益矛盾突出的新特點。泗陽縣臨河鎮以群眾專項會議為基層群眾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強化制度保障,創新方式方法,為老百姓解決了一系列難題,取得了明顯成效。連續多年被市縣表彰為社會管理創新先進單位、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榮獲江蘇省文明鄉鎮稱號。

一、主要做法

臨河鎮位於泗陽縣城西南部,北依大運河,鎮域總面積60.4平方公裡,轄12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5.5萬人。近年來,隨著工業經濟、小城鎮開發不斷推進,不同群體之間的各類社會矛盾日漸凸顯。這些矛盾與問題或多或少都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如果處理不當,就會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甚至造成不良后果。2012年4月,臨河鎮探索實施群眾專項會議制度,在村居黨組織的領導下,創造條件調動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讓村民自己解決自己的矛盾,著力將矛盾糾紛控制在基層范圍、消除在萌芽狀態,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組建機構隊伍。出台《關於進一步密切聯系群眾,實行以專項會議解決涉及群眾問題的意見》,成立鎮群眾專項會議工作指導小組負責指導專項會議的召開及方案的完善。同時組建鎮聯絡員小組,由14個村(居)各推選一名矛盾處理經驗豐富的村組干部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做好本村專項會議的程序登記工作(反映問題、矛盾雙方提名的群眾代表及排除的群眾代表名單、村支部確定的群眾代表名單、會議召開時間)、聯系組織工作(聯系矛盾雙方村民及群眾代表的工作﹔對個別群眾代表因故事先請假缺席的應及時按程序補替群眾代表)和做好會議材料的整理、歸檔、公示工作。

2.規范會議流程。《意見》主要從4個環節對群眾專項會議進行規范。一是問題篩選登記。遇有村民到鎮上訪或縣信訪局交辦信訪,鎮黨委通知村(居)黨組織進行登記,不能及時調解處理的問題,按先后順序和輕重緩急確定專項會議召開時間。二是確定參會代表。群眾代表一般為9人,包括矛盾雙方村民和各自推薦的1名群眾,矛盾雙方排除不能解決該問題的村民后,村黨組織研究決定其余5群眾代表。三是召開專項會議。村黨組織按照會議通知單要求,召集9名群眾代表開會討論,形成統一處理意見和書面材料,上報鎮黨委進行備案。四是結果鑒定執行。會議記錄書面材料由群眾代表簽字確認,群眾專項會議會議結論形成問題處理決定,司法機關對會議決定合法性作出鑒定,並由專項會議提請相應執法機關執行。

3.創新工作機制。一是嚴肅制度紀律。制定《專項會議規章制度》、《專項會議會議紀律》等相關配套制度,對聯絡員的組織工作、記錄員的會議記錄、主持人的場面控制、會議決定的下達等各方面進行強制規范,為會議取得實效打下了堅實基礎。二是保障群眾利益。嚴格做到“兩個確保”:確保群眾代表合法合理性,群眾代表的組成充分尊重矛盾雙方村民的意願,做到既要符合民主法制,又要有利於解決問題﹔確保群眾代表發言權不得受到干涉,群眾代表在闡述觀點理由時任何人不得隨意打斷,主持人可以合理引導。三是強化民主監督。在會議代表組成、會議召開、決定下達和決議執行等環節,村組干部和村民享有合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4.廣泛宣傳發動。著眼於黨員干部群眾認知理解和主動運用群眾專項會議。推行過程中,我們一方面在黨的基層陣地進行固定化長期宣傳教育,主要是將“在黨的領導下群眾依據法律法規自己當家作主解決群眾問題”標語以紅色牆體字刷到14個村支部會議室牆上,將“維護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權利,加強和鞏固黨與群眾血肉聯系”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進一步提高黨在群眾中的威信”作為14個村支部宣傳欄兩邊豎幅標語,並將群眾專項會議方案內容和流程圖公布在中間,不僅為群眾行使當家做主權利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指導,而且真正使黨的領導、依法治國、群眾當家作主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將本村(居)干部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全部公開公布,讓有需求的村民知道到哪裡去辦事、如何解決問題,做到有問題不出村、不跑遠路,從而保護村民合法權益、降低群眾信訪成本、促進矛盾糾紛盡快解決。

二、取得成就

臨河鎮推行群眾專項會議制度以來,已召開專項會議幾十次,成功處理了十幾件群眾長期反映的一系列棘手問題,取得了村(居)黨組織滿意、黨員群眾滿意、矛盾雙方滿意、社會滿意的多贏效果,極大地提高了村級組織在群眾中的威信。

一是群眾權益得到保障。充分發揮專項會議的民主、紐帶作用,及時妥善解決問題,使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保障。去年8月份,臨河居委會110戶居民涉及鎮區改造,需建設拆遷安置房1.6萬平方米,工期非常緊張,矛盾十分突出,群眾反響強烈。居委會干部立即和拆遷戶溝通,迅速召開群眾專項會議,相關鎮領導參會,就拆遷戶最為關心的利益保障問題作出公開承諾,使得拆遷工作平穩有序完成,沒有出現1戶居民上訪。沈圩村沈某是退伍老軍人、老黨員,七八十年代一直在村裡工作,2005年開始享受村離任三大員待遇,2007年群眾舉報其不符合連續任職10年以上的標准,組織部經過調查最終決定取消其離任三大員待遇。隨后沈某憑借本村多數黨員干部和一部分群眾的簽字証明及其他証明材料不斷上訪,成為轄區內信訪棘手案例的典型。該問題納入專項會議程序后,通過兩次會議和實地走訪調查,查明其實際任職時間,確定其不符合標准,並得到沈某的簽字確認。會議考慮到沈某雖未任三大員職務但一直在村裡工作,基於其實際情況提請臨河鎮黨委予以適當補助。臨河鎮黨委考慮沈某年歲已高,又無其他經濟來源等實際情況給予每月100元補貼。該處理結果最終得到了沈某和群眾的一致贊許。

二是干群關系得到加強。房湖村五組土地增減挂鉤需拆除一所集體廢棄學校,中標人安排施工隊拆除學校時,遭到五組幾十名群眾阻撓,要求現場付錢,雙方沖突一觸即發,形勢十分危急,村支部為穩住群眾情緒,及時啟動群眾專項會議,讓五組群眾選派2名代表參加會議,與中標人和村支部協商解決,村支部詳細分析了利弊關系,五組群眾執意要自己拆遷,盈虧由五組群眾共同承擔,並就補償款發放和監督形成一致意見。事后,群眾經過仔細測算后還是將拆遷工作交由中標人實施,村支部面對群眾錯誤的想法能給予最大限度的耐心解釋和分析,贏得了群眾的一致理解。類似這樣的一例例事件,通過群眾專項會議得到較為圓滿的解決,使鄉鎮、村居干部都贏得了居民群眾的擁護和信賴,也使黨群、干群關系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三是社會風氣得到改善。群眾專項會議制度的實施,為解決矛盾糾紛搭建了一個村(居)黨組織主持、多方參與、溝通協調、互諒互讓的平台,有效弘揚了農村良好社會風尚。臨河鎮臨河居委會一些出嫁姑娘,因其一直未領到在娘家的土地補償款,曾多次赴省進京上訪,在臨河鎮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得知此事后,鎮黨委立即召開村民主生活會,統一干部思想,並以鎮黨委名義下發正式通知要求將該問題納入專項會議程序解決。村支部隨即簽一份通知送給還在南京的上訪群眾。通過專項會議通知書送達,穩定了上訪人情緒,相關臨河村其他上訪群眾都想通過專項會議解決。最后通過群眾專項會議的召開,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使公平正義進一步深入人心,形成了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鞏固了臨河村安定團結的社會局面,為臨河鎮的社會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

四是發展力量得到凝聚。臨河鎮推行群眾專項會議制度后,讓群眾充分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有效增強了群眾主人翁精神,凝聚了轄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力量。如沈圩村對本村危橋改造、出庄道路鋪設等事項均由所涉及的三個組村民全程監督,保障了資金、質量等問題。沈圩村2012年在全村推廣林下經濟項目,增加農民經濟收益,通過專項會議,得到了村民積極擁護和支持,目前該村蒲公英種植面積達到2100畝,村民年畝均受益3000余元。群眾專項會議制度不僅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同時也使鄉鎮、村居干部的工作作風得到明顯改進,工作效能得到明顯提高。特別是減少了部分信訪人給基層日常工作造成的困擾,有效節省了人力、財力和時間,從而能夠更好地履行屬地管理服務職責。

三、幾點啟示

泗陽縣臨河鎮群眾專項會議制度構建了在鎮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載體,為凝聚人心搭建平台,為推動發展增添動力,為促進和諧提供保証,是基層黨建和社會管理創新之舉,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和實踐價值。

1. 為完善社會管理格局探索了有效途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社會管理寓於為群眾服務之中,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不斷提高社會管理和群眾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臨河鎮通過群眾專項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以民主議事為載體拓展群眾自治空間,調動群眾參與社區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有效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形成了社會管理的強大合力。

2. 為打造基層陽光政府提供了現實動力。目前,農民群眾遇到問題到市縣甚至赴省進京上訪現象越來越多,其根源是部分基層干部缺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對農民群眾的合理要求或是應該解決的問題互相推諉、敷衍了事,導致群眾對基層政府失去信心。臨河鎮通過群眾專項會議制度倒逼政府把貼近群眾、服務群眾作為職能轉變著力點,推動工作重心下移,進一步增強政府工作的陽光透明度。

3. 為推進基層群眾自治開辟了廣闊空間。居民自治是做好社會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徑,臨河鎮群眾專項會議制度最大限度把群眾組織起來、讓群眾參與進來,在村(居)黨組織領導下按規定的程序召開會議、解決矛盾和問題,真正將主導權放給群眾,讓其有地方說話、有條件說話、有機會說話,較好地解決了村居行政化與村民自治的矛盾、村居治理能力不足與群眾需求增多的矛盾,有力提升了居民自治水平。

4. 為促進基層社會和諧奠定了堅實基礎。基層既是產生利益沖突和社會矛盾的“源頭”,也是協調利益關系和疏導社會矛盾的“茬口”,臨河鎮群眾專項會議使社情民意傳遞更加及時准確,群眾參與更加廣泛深入,促進了科學民主決策,有效避免了因決策不當、群眾利益受損引發的矛盾問題。依靠基層群眾用協商協調的辦法化解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管理從剛性向柔性轉變,營造了文明和諧的村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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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秦華、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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