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期間,若出現干部律己不嚴的情況將怎麼辦?如何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針對這些問題,陝西省作出了有益探索,“過去誰違反規定,處理此人就可以了。現在我們要堅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不僅對涉事干部予以處分,對於其本地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的相關領導干部也予以警告等處分。”(人民網)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對違法違紀零容忍的態度,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打出一系列反腐“組合拳”,一批重大案件得以查處,一批腐敗分子紛紛落馬。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彰顯了言出必行的政治品格,營造著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然而,正當活動深入開展之際,卻有干部頂風作案,這是一時的律己不嚴,還是長此以往的有恃無恐?倘若違反規定就等同於開除公職,還會有人以身犯險嗎?當然沒有人會拿自己的政治前途開玩笑,這些人之所以敢壯著膽子往槍口上撞,歸根結底還是“法不責眾”的投機心理在作祟,源於“隻要沒犯大案就擺得平”的莫名底氣,這是制度縱容釀制的苦果,。
回過頭來看辦案人員,與被查者同在一地為官,人情關系、利益牽絆種種顧慮,都成了其從嚴查處、秉公辦案的絆腳石,索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走走程序、裝裝樣子,弄個不痛不痒的結果草草了事,涉事干部免了處分,辦案人員也交了差,還送了個順水人情,何樂不為?辦案人員的所思所慮,可謂正中下懷,涉事干部好像吃了定心丸,更加肆無忌憚。
而今倒查追責的出台,有人再敢造次,不僅涉事干部要背處分,執法不嚴的辦案人員也要予以處分,甚至本地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的相關領導干部也要跟著處分。這徹底斬斷了涉事干部的念想,再敢以身試法,藏著、掖著、捂著蒙混過關是不可能的了,要麼就是救你一個連帶翻了整船的人,要麼就是犧牲你一個幸福千萬家,制度補位、監管升級,干部鋌而走險的勇氣便蕩然無存,隻能夾起尾巴、謹慎而為。
此外,倒查追責也拉緊了領導干部的監管教育之弦,獨善其身的平安符顯然失靈了,唯有建立常態性教育制度管好下屬,常敲警鐘,常拉袖子,不放任自流,不包庇縱容,確保一方干部平安,才能保個人無事。
倒查追責是從嚴治黨的創新之舉,嚴格落實定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廣大干部唯有堅定理想信念,嚴格遵紀守法,才能安身立命,一切心存僥幸的念想都是浮雲,必須堅決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