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在干部的辦公桌上放一塊“警示牌”就行了﹔嚴禁節日期間公款送禮、公費旅游、公車私用、亂發錢物,多發幾個《通知》就完了﹔把原有的制度換幾個新詞,“舊牌換新框”,牆上一挂就好了……當前,大部分地方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已進入“建章立制、整改落實”環節,各地各部門按照活動要求,廢止不適用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用制度“卡尺”約束違規行為,用規則“圍牆”隔住灰色地帶。但不容忽視的是,一些用形式主義制度根治實際存在的“四風”問題,甚至“作秀式”建章立制也夾雜其中,值得引起警惕和重視。
架勢擺足卻不變思想,言必談制度、事必提制度,私下做法卻是另外一套,這種“擺花架子、走形式、搞變通”的現象著實令人擔憂。任其蔓延開來,不僅建章立制“縮水”、活動實效“打折”,還會加倍損害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公信力,使群眾不滿更多、怨言更甚。
應當看到,建章立制在一些地方淪為“制度秀”,是當前反“四風”中遇到的新問題,也是黨政機關長期存在的老問題,更是有些黨員干部的“心理”有問題。在一些干部長期養成的形式主義“本能”思維中,認為上級安排的活動就是要做給上級看,干什麼都是為了堵住上級的“嘴”。於是上級要求廢止舊制度就廢止,不管它還有沒有存在價值,或者明廢實存﹔上級讓建新制度就建,不管它適不適用於實際,或者建而不行。其目的就是為了保帽子、保位子,從一開始就脫離了群眾基礎、現實根基。歸根結底,是黨員干部的“總開關”出了問題,反“四風”沒有入腦入心。
形式主義惹人厭,用形式主義建章立制來根治“四風”更讓人反感。踐行群眾路線、堅決反對“四風”,容不得建章立制淪為“制度秀”。當務之急,一方面是各級督導組要切實負起責任,對各級各部門建章立制環節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大檢修、大排查,看建立的新制度是否既治“病”又治“心”,看完善的制度是否既“堵風”又“防風”,看廢止的舊制度是否隻唯“時”不唯“實”。另一方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查辦典型案件,對在建章立制環節擺花架子、走過場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從而力促制度體系建設的整體配套、嚴密完備,更能體現作風建設要求、體現機關管理和干部管理規律,確保制度“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使活動實效讓群眾“看得見、摸得著、感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