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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學生無處上學

2014年07月31日16:1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甘肅省蘭州市網友:

我是一名蘭州市第十七中學中考學生家長。我孩子由於報考省級示范學校未被錄取,想在紅古區第十八中學就讀,成績遠遠超過十八中的錄取分數線(超過分數線60分),但蘭州市第十八中學以未報本校志願為由拒絕錄取,同類情況的學生有七八十人。難道這些學生的前途命運定格在此嗎?請市領導給予關注,解決老百姓的實際問題。

官方回復

回復單位:蘭州市教育局

您好,對於您反映的問題,經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1.根據《2014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蘭教發〔2014〕33號)文件精神,普通高中二批次學校招生錄取時先進行統招第一志願的錄取,按第一志願考生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一次性完成。若統招第一志願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進入統招第二志願錄取。蘭州十七中考生如要在蘭州十八中就讀,第一志願應報考蘭州十八中並參加本區中考,第一志願未報考蘭州十八中的考生,如果蘭州十八中第一志願錄取已完成招生計劃,則無法錄取第一志願報考其他學校的考生。2.蘭州市城市四區與遠郊縣區的中考試卷並不相同,城市四區採用A卷,紅古區採用的是B卷,因此,城市四區A卷分數與紅古區B卷分數並不等同,您反映的中考成績屬於A卷成績,應當與A卷劃定的分數線相比,與B卷劃定的分數線沒有可比性,遠遠超過十八中錄取分數線60分的說法並不符合實際。3.普通高中招生人數嚴格執行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名額),蘭州十八中按劃定的分數線和考生報考的第一志願錄取考生,如錄取第一志願以外的考生,就要佔用第一志願考生的招生名額,擠掉第一志願考生,違背社會公平原則。因此,蘭州十八中無法錄取第一志願以外的考生,請考生家長理解並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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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權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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