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實踐活動中,為著力解決開發建設帶來的矛盾糾紛,積極處置阻工阻路等群體性事件,貴州新蒲新區大擔探索,創新機制,在全省率先成立“項目110”,形成快速出警、快速化解、快速處置工作格局助推開發建設。
建立“四位一體”現場工作機制。組織工作組深入各工地、企業和項目調研,按照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建立由公安機關、施工單位、項目部、群工部捆綁聯動,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現場化解矛盾、現場解決訴求、現場宣傳解釋政策的“四位一體”工作機制,並結合單位職能制定了各自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該機制的運行,改變了項目建設中公安機關、項目責任單位、施工單位因阻工問題孤軍作戰、單打獨斗的狀況。
著力“三個圍繞”確保規范運行。一是圍繞案件查處,快速辦理。將案件查處分為治安查處和刑事打擊,“項目110”在接處警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實施穩控,及時收集現場音頻、視頻資料,聯合刑偵、治安、法制等部門研判分類,如構成刑事拘留的,以刑偵大隊為主辦單位,抽調專人組建專案組,及時取証,固定証據,依照相關法律按照程序進行辦理﹔如構成治安處罰的,以“項目110”為主辦,對相關違法嫌疑人及時進行查處。二是圍繞群眾訴求,化解矛盾。將群眾反映的訴求逐一記錄造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引發”原則,分別分解給施工單位、項目指揮部及所屬黨委、政府,要求三個部門分析研判,分為合理訴求、部分合理訴求和不合理訴求,並將研判情況反饋“項目110”。對合理訴求交由主管單位及時辦理﹔對部分合理訴求由“項目110”耐心講解有關政策,合理訴求直接答復,不合理的訴求合理疏導﹔對不合理的訴求,指出不合理的地方,同時宣講相關法律和政策。三是圍繞阻工規模,妥善處置。將阻工規模分為單一阻工、中等規模阻工和群體性阻工。對單一阻工的,搜集了解阻工原因,第一時間將其勸離現場梳理化解﹔對10人左右的中等規模阻工,將提前介入,搜集群眾訴求,研判訴求合法性,同時進行風險評估,對合理訴求的明確專人負責處理,對不合理訴求並堅持阻工的依法進行打擊查處﹔對十人以上的群體性阻工,聯合相關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對可能發生群體性事件的,由項目指揮長召集群工部、指揮部、施工單位和公安機關等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理依法認真制定強制帶離工作方案,定人、定點、定位,專人盯守,專人帶離﹔對構成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進行打擊。
發揮“三大職能”助推開發建設。一是發揮調解職能。如青檬高速工程建設最后沖刺4日,當地群眾因佔地賠款、水電、放炮、便道等問題與施工方發生矛盾糾紛,甚至還發生堵路等群體性事件。“項目110”警務室與當地村民分別溝通、作思想,告知其阻工堵路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協調項目指揮部、施工方、當地村民座談,使當地村民充分認識到自身的違法行為,明確表示不再堵工堵路,願意按照以前簽訂的協議進行賠償,最終該起阻工堵路事件圓滿化解。二是發揮打擊職能。如中橋水庫管理局報案稱新蒲新區三壩村國光組村民無理阻擋其正常施工,給該單位造成一百余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項目110” 成立專案組,立即開展調查處置,綜合分析案情,一舉抓獲了組織,指揮、策劃故意聚眾鬧事的楊某、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三是發揮服務職能。如遵義干部學院因鄧某等十余戶群眾未獲得青苗補償款補助而阻工。“項目110”警務室接警后,在民警現場向阻工群眾宣講相關法律法規同時,立即協調政府、項目指揮部及施工單位等相關部門,幫助群眾獲得了青苗補償款。
“項目110”至組建以來,共接待群眾來訪253批次400余人次,幫助群眾核實征地拆遷補助情況137次,協助相關部門解決群眾合理訴求75起﹔接待群眾、企業報警835次,刑事打擊6人,治安處罰16人,調解糾紛128起,處理阻工458起,現場勸離阻工阻路群眾11298人,批評教育輕微違法人員98人﹔協助相關部門解決群眾合理訴求58起。
(貴州遵義新蒲新區黨建雲平台供稿 張昭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