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筆者應邀參加某單位教育實踐活動的征求意見環節,事前多次被電話、短信及書面鄭重告知:按照規定程序,聽取新聞單位意見是重要內容,請認真准備雲雲。筆者被這種“認真”感染了,也非常認真地做了功課。
不解的是,如約而至后,剛剛坐定交談,就被提示“時間緊張”﹔趕緊簡化內容,談了十多分鐘,對方卻連筆記本和筆都沒有掏出來,更談不上任何記錄。這麼重要的征求意見“程序”,居然連記錄的“形式”都忽略了,著實令人疑惑:是有些同志“葉公好龍”的觀念作祟,還是僅僅為了“完成”上級規定的“程序”使然?
聽取意見、查擺問題,是教育實踐活動中的關鍵環節。如果只是口頭重視、實際輕視,怎麼顯出整改的誠意和決心?連這樣一個嚴肅環節都能“走過場”,又怎麼不讓人懷疑:這家單位的領導,在開展其他工作時,會不會也這樣直把程序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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