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龍社保分局於2012年4月成立了4個工作小組,葉俊萍擔任其中的社會保險關系調處小組的副組長。自小組成立至今,接到群眾矛盾糾紛的來信來訪來電案件共566宗,每一宗都離不開葉俊萍同志的耐心調處。在處理各項矛盾糾紛時,她堅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她還自創了“六心”工作要求:接待來訪要熱心,聽取反映要誠心,了解情況要細心,說明解釋要耐心,排憂解難要真心,處理問題不偏心。
助工傷清潔工及時出院
某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員工劉某往垃圾中轉站倒垃圾過程中被一輛貨車撞傷,導致顱腦受傷。由於傷勢嚴重,傷者一直在醫院ICU治療,傷情漸趨穩定后轉入普通病房。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后,醫院建議其辦理出院手續,並進入工傷康復階段。但傷者在住院期間產生了大筆的醫療費用共計37.14萬元,無經濟條件自費出院,醫院為此暫時限制其出院。傷者的女兒向石龍社保分局申請由第三人侵權造成傷病的工傷醫療費的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葉俊萍接到案件后,加班加點了解案件情況,詳細分析案情后發現傷者申請工傷醫療先行支付尚有條件未滿足。
為此,她迅速召集關系調處小組全體成員討論擬定調處方案。她提出目前案件處理的兩個重點:一方面要積極引導和協助傷者家屬准備其對第三方的相關民事訴訟和法院執行資料,另一方面向市局醫療工傷待遇科領導請示能否獲得特殊條件下的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審批,以幫助劉某解決出院康復的問題,避免延誤治療。
經過葉俊萍溝通,市社保局同意按照社保政策相關規定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劉某的相關醫療費用。
化解傷殘員工輕生念頭
某塑膠五金廠員工何某,因工受傷左手臂中遠段被碎料機壓碎后,停工留薪治療約2年,期間多次進行工傷康復治療,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五級傷殘,按社保規定評殘后應結束治療,但傷者因殘段脹、麻、痛並有內固定,要求申請評殘后繼續治療。與此同時,單位對何某長時間停工留薪治療且工傷康復效果甚微表示十分不滿,認為何某是故意申請繼續治療而不上班的,堅持要何某回單位上崗工作,否則,既不支付基本工資也不給予傷殘津貼,雙方因此產生了激烈的矛盾。何某曾經到多個部門尋求幫助未果,感覺孤立無援並產生了輕生念頭。
最后,何某到石龍社保分局窗口咨詢,並尋求幫忙。葉俊萍與同事一行到何某的用人單位召開協調會議,向單位老板明確目前對何某繼續治療的審核是依法的,在勞動關系依然保留情況下,無論其是否接受治療,應繼續發放傷殘津貼。但該單位當場不太接受,還是堅持不發放任何待遇給何某。
此次協調會后的幾天內,葉俊萍幾乎每天至少聯系何某一次,除了跟進案件情況,更重要的是安撫平復他輕生的情緒。也多次與該單位溝通,向單位老板解釋相關社保政策,並結合勞動法、相關法律問題等多方面做工作,在她的努力下,單位和何某的矛盾相對緩和了下來。
此時,她又主動組織了何某、單位代表及律師到市社保局再次召開協調會議。社保部門認為,傷者眼下急需處理兩個問題:其一,傷者認為治療效果甚微,工傷科科長建議其轉入工傷康復階段,以康復手段進行階段治療,若產生效果仍不理想,應終結工傷治療﹔其二,在傷者主觀認為自己不能勝任單位安排的工作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仍要支付其傷殘津貼。
單位在明確了社保的態度后,表示會積極處理此個案。經過她多方努力,最后何某和單位協商成功,何某得到單位的合理賠償,歷時近3年的案件終於得以成功調處。
(東莞市黨建雲平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