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辦案工作與群眾利益密切關聯,林蓉是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一名年輕的黨員,作為一名基層公訴人,入職以來,始終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以切實履行公訴職責為根本,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深入化解社會矛盾、保護人民群眾利益。
公訴人:案件質量是根本
林蓉同志是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一名助理檢察員,該院管轄本市山區片十個鎮區的刑事案件,作為一名基層公訴人,公訴辦案工作與群眾利益密切關聯。該同志立足本職,牢固樹立案件質量是公訴工作的生命線的觀念,在辦理案件中扎實做好保障民生和服務群眾工作。2014年林蓉同志因在保障未成年人權益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被分入未成年人辦案小組,專門辦理轄區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月,林蓉同志獨立審結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案40宗6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宗21人,無無罪、撤訴案件出現。
該同志還在科室同事因病請假案件需調配時,發揮黨員先進性,勇於擔當,主動接收常平隱賢山庄“夢之夜”夜總會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該案系本市嚴厲打擊“黃賭毒”專項整治工作中的一部分,該場所長期擾亂社會秩序、群眾反映問題突出、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書証單據雜亂繁多。林蓉同志面對近七十卷的人証、書証、物証,加班加點埋頭苦干,以謹慎態度審查核實証據,多次退回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終在期限內成功將全案11人移送法院起訴,以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刑事犯罪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還人民群眾一個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情系群眾,困難面前勇擔當
2014年5月11日14時30分,東莞市中部以東鎮街雷雨大作,林蓉同志趕在午飯之后到達單位。15時,正在辦公室埋頭處理案件的林蓉突然接到樓下門衛室電話,“快點下來把你的車開上來一點,水要淹過車輪了”。林蓉跑下一樓,樓下的景象讓她難以置信,就半個小時的功夫,整條馬路已經被黃色的泥水掩蓋,車輛在水中拋錨、人們在水中艱難地尋找高地。此時的林蓉與一同留守單位的同事,迅速反應,通知領導后啟動防汛應急機制搶救單位財產。
時至當日18時許,暴雨仍不停在下,水位不斷上升已達行人胸口,附近商鋪、小區紛紛斷電,看著在水中焦急尋找庇護地的群眾,林蓉與同事經請示領導后,敞開了檢察院的大門,將一批群眾迎進了檢察院躲避災難。於是,剛剛將資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沒有來得及休息的林蓉與同事,又投入了安置25名受災群眾的救濟解困工作中。看著因在雨中、水中浸泡數小時而發抖的群眾,有人煮水,有人洗姜去皮,有人從臨時休息室四處搜集電吹風,讓群眾們吹干衣服。隨著夜幕降臨,受困群眾中有人因飢餓而頭暈,林蓉與同事又利用食堂的三個電磁爐,將一碗碗熱騰騰的湯面送到群眾手中。
21時許,雨終究收斂了一些,經過與東莞市公安局塘廈分局聯系,公安民警乘著沖鋒舟,來到路口,林蓉與同事協助民警分三批將這些滯留的躲雨群眾有序送走,帶到安全的地帶。
(東莞市黨建雲平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