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主要任務聚焦作風建設,集中解決“四風”問題。建立健全一套導向鮮明、配套完善、程序嚴謹、方法科學的作風建設常態機制,對於解決“四風”問題、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推進黨的作風制度創新。建立談心談話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作風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建立作風巡視制度,避免出現作風建設“一陣風”現象。建立作風評價制度,把作風問題細化為具體指標,使作風測評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建立作風落實制度,把制度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量化考評、績效考核和各項檢查的內容。
二是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的動力機制。要增強作風建設的內生動力。堅持黨性教育培訓、黨性分析、民主評議、黨性鍛煉等制度,把黨性教育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進行考核評估。要增強作風建設的直接動力。通過輿論引導、表彰獎勵等措施,激勵領導干部在作風建設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要增強作風建設的外在動力。堅持教育實踐活動的正確方向,深入研究整改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三是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的防控機制。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逐步推進政府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為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創造良好環境。要堅持公開辦事,凡“三重一大”等事項都要向群眾公開,邀請人大等監督機關參與,定期向群眾通報主要事項完成情況,專題通報重大事項情況,堅持任期內責任目標考核和離任審計。
四是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的監督制約機制。要加強群眾監督,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建立群眾舉報投訴激勵機制,更好發揮新聞媒體引導輿論、弘揚正義的作用。要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作用,探索建立黨內公開監督、公開批評、公開質詢、重大問題聽証、定期聽取黨員意見制度。要強化監督主體齊抓共管的合力,積極探索適當擴大紀檢監督機關和組織部門對黨員領導干部的防控監督權限。要建立監督問責制度,單位對本單位黨員干部的作風監督不力的,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切實增強抓作風建設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