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集中開展六個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把改進作風的要求真正落實到基層,真正讓群眾受益,
一是對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進行專項整治。主要整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學金、生態移民科技支撐工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鎮及農村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農村危房改造、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農村飲水工程稅收優惠、全民健身路徑工程、退耕還林補助等145項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這項整治工作由財政廳牽頭,17個責任部門及各市、縣(區)協同組織實施。
二是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進行專項整治。主要整治門禁森嚴故意刁難、內部管理鬆弛、便民服務不到位、信息公開不全面不及時、服務態度差、辦事效率低以及審批和執法中的“三亂”等問題。整治的重點對象是各市、縣(區)及其所屬部門單位,鄉鎮(街道)、服務窗口和基層站所等。
三是對信訪積案化解及規范化管理進行專項整治。主要排查年內發生的初信初訪案件、已進入三級終結程序正在處理的案件、需要進入行政復議渠道解決的案件、涉法涉訴案件、需要做好幫扶和穩控工作的案件、存在的不穩定矛盾隱患等6個方面的案件和問題,以及各級在處理群眾信訪事項過程中程序不規范、制度不嚴格、標准不明確、態度不端正和推、拖等不規范、不負責的問題。重點在各市、縣(區)、鄉鎮(街道)和國有企業開展此項整治工作。
四是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不在崗進行專項整治。整治范圍和對象主要是全區各級黨政機關和各類事業單位中佔有編制、且又不上班履行工作職責的人員。通過專項整治,對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在崗人員予以辭退(解聘)﹔對長期病休人員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區分不同情況分別予以適當處理﹔對“退二線”人員限期消化,嚴禁超出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干部,不得採取“一刀切”的做法產生新的“退二線”問題。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問題未解決的,不得新配備干部﹔對違規超非領導職數配備的干部要逐步消化,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完成消化任務。
五是對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進行專項整治。對整治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對限期整改的,落實整改措施﹔對已完成整改的隱患,逐項銷號﹔對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隱患,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完成時限,並及時跟進督查。
六是對農村“三資”清理及管理進行專項整治。對全區所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和資源進行整治。按照核實、處置、登記、公示、確認、審計、上報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資”家底,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各項監管制度,對整治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嚴處。
專項整治行動由自治區黨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各市、縣(區)及所屬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堅持開門整治,注重收集群眾意見建議,整治的情況讓群眾知曉,整治的成效請群眾評判,整治中遇到的難點同群眾溝通。對整治活動不重視、動員部署遲緩、自查自糾不實、推進工作不力,甚至搞形式主義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並對主要領導進行問責﹔對我行我素、頂風違紀的突出典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因作風問題群眾投訴較多,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