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健康有序開展,福建省抓住一把手這個關鍵,出台《關於第二批活動單位一把手履行職責的意見》,採取培訓、約談和剛性約束等措施,推動一把手把第一責任人責任擔當起來、履行到位。
明確一把手職責。明確各級一把手是本地區本單位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肩負著把握方向、謀劃全局,確定目標、作出決策,示范帶頭、統籌協調的重大政治責任,從貫徹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領導推進各項工作、發揮帶頭作用、堅持兩手抓兩促進、積極主動配合督導組等5個方面細化明確一把手抓活動的具體職責,並對一把手在3個環節和重要節點都提出了具體的剛性要求,如一把手至少要主持召開1次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會、1次專題討論會和1次集中學習交流會,至少主持召開2次座談會,至少牽頭落實2項整改任務等,確保一把手抓具體、抓到位。
抓好專題培訓。集中時間在谷文昌精神孕育地東山縣舉辦全省縣(市、區)委書記培訓班,全省84名縣(市、區)委書記全部參加培訓。採取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蘭考重要講話精神、弘揚焦裕祿和谷文昌精神,實地參觀谷文昌紀念館、聽取專題講座、開展植樹活動、專題研討等現場教學形式,讓縣(市、區)委書記身臨其境感受,對照找差距、明方向,增強縣(市、區)委書記抓好教育實踐活動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推動一級抓一級。按照分層分級原則,省委主要負責人約談各設區市委書記、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書記,省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同志約談省屬企事業單位、本科高校黨委(黨組)書記,縣(市、區)委書記由各設區市委書記、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書記負責約談,並逐級參照約談,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職責要求和步驟方法,推動活動開好局。
強化督促落實。一是建立請假審批制度。教育實踐活動期間原則上不安排一把手出國(境)或較長時間(5天以上)的出差,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的,要說明情況,履行請示、報批手續。二是將一把手履職情況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省委明確,每個環節基本結束后,採取抽查方式,召開一把手述職報告會,對一把手履職盡責情況進行民主測評,並將述職報告情況與測評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對測評結果較差的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三是建立問責追究制度。對一把手思想上不重視、履行職責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本地區本單位查找問題不准不實、對照檢查不深不透、專題民主生活會走了過場的,一把手整改落實不到位、推動領導班子整改不力、解決本地區本單位“四風”突出問題效果不好的,總結大會民主評議結果較差、多數群眾不滿意的,發生頂風違規違紀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一把手責任並責成“補課”。同時,注意總結和宣傳一把手抓教育實踐活動的好作法、好典型,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