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4〕4號)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系統的指導作用,共同推進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為落實中央要求,公安部黨委制定下發了《關於公安機關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現摘要編發,供參考借鑒。
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圍繞落實中央關於切實解決“四風”突出問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問題的要求,堅持上下聯動、前后銜接,以基層窗口單位和一線執法執勤單位為重點,著力解決有警不接、有案不查等執法不作為,執法不公、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等執法腐敗,冷硬橫推、推諉扯皮等傷害群眾感情,吃拿卡要、濫收亂罰等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抓好三個環節。按照中央要求,扎實推進三個環節工作,並把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作為重要載體貫穿全過程。在學習教育、聽取意見環節,將“大討論”確定的重點研討專題作為必學內容,切實打牢思想根基﹔在查擺問題、開展批評環節,既認真查找“四風”問題,也查找入警動機、從警標准、政治立場等方面的問題﹔在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環節,把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與解決“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問題緊密結合起來,統一到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上來。通過開展“大討論”,使廣大民警進一步增強宗旨意識和群眾觀點,牢固樹立民生警務理念,堅定不移做國家政權捍衛者、平安中國建設者、公平正義維護者、群眾利益保障者、公安事業奮斗者。
加強組織領導。公安機關第二批活動在地方黨委統一領導下開展,同時,公安部和各省區市公安廳(局)切實發揮系統指導作用,充分運用開展第一批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對下指導、分類指導,確保第二批活動扎實有序。健全和完善聯系指導制度,公安部黨委成員每人確定1個縣級公安機關作為第二批活動聯系點,並深入聯系1個基層所隊、5名基層民警。公安部機關各局級單位聯系1至2個基層所隊,並安排局級領導干部下基層當民警,開展調查研究,面對面予以指導。評選表彰一批在親民、愛民、為民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范集體和個人,揚正氣、勵斗志、樹形象。加強統籌協調,把開展第二批活動與做好各項工作結合起來,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新業績檢驗第二批活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