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全面鋪開,一種傾向值得注意:有的地方黨委逢會必談,哪個單位的教育實踐活動搞不好,督導組要跟著“挨板子”﹔有的督導組逮著機會,就要為自己負責督導的單位評功擺好,力挺他們上“簡報”、出經驗。無形之中,督導組與督導單位儼然成為“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
誠然,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推進干部作風建設,既靠內力驅動、又靠外力推動。各級黨委(黨組)是抓好本地區本單位活動的責任主體,是內因,起著決定性作用﹔各級督導組作為重要推動力量,是外因,起著有力保障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督導組與督導單位黨委(黨組),分工不同,目標一致,雙方相互溝通、緊緊依靠,讓內力與外力凝成合力,必將提高抓活動的執行力。
但也要看到,這種利益“捆綁”、“榮辱與共”,也是一把“雙刃劍”,過分強調,處理不當,則可能起負作用。
強化問題意識,突出問題導向,是教育實踐活動的一大顯著特點。活動的效果怎麼樣,最終看問題解決得怎麼樣。這就需要督導組敢於“唱黑臉”、“當包公”,不講關系,不留情面,及時發現問題、督促解決,有效傳導壓力。老話說:“家丑不外揚”。如果督導組與督導單位真成了“一家人”,那麼,家庭“成員”之間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有幾個人能夠大義滅親,心甘情願揭自家的“短”、曝自家的“丑”?有人問一個領導干部怎麼反腐敗,領導說:“簡單得很,就像煮湯圓一樣,飄起來的就撈上來,沉在下面的別瞎攪和。”督導組對活動真如這般態度,睜隻眼,閉隻眼,甚至粉飾太平,以圖露臉貼金,難保活動不跑偏、不走神。
巡視工作倡導一個理念:“發現不了問題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就是瀆職。”開展督導工作也是同樣的道理。標准決定質量,衡量標准嚴格了,那些以往沒看清的問題就會看得清楚,那些過去不重視的問題就會重視起來。各級督導組要堅持嚴字當頭,敢於動真碰硬,既要幫助督導對象查找“四風”問題,又要指出活動運行過程中的疏漏,真正做到:思想認識不提高不放過、查擺問題不聚焦不放過、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過,防止降格以求。
督導組的工作,一頭連著上級組織的要求,一頭連著人民群眾的期盼,組織認可,群眾滿意,才是至高無上的榮耀。這一點,務必要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