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日電 (記者李麗輝)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財政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近日聯合印發《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納入預算管理。各單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國培訓項目應當實行經費預算先行審核,無預算或超預算的不得安排出國培訓。因公短期出國培訓實行計劃審核審批管理,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出國培訓的總體規劃,嚴格控制出國培訓規模,科學設置培訓項目,擇優選派培訓對象,注重出國培訓的質量和實效。
各單位不得組織計劃外或營利性出國培訓項目,也不得安排照顧性質、無實質內容、無實際需要及參觀考察等一般性出國培訓項目。培訓團組在國外期間,原則上不贈送禮品,一律不安排宴請。
《 人民日報 》( 2014年03月03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