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高度重視督導工作,把從嚴督導作為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健康有序開展的重要保証,抽調近千名干部組建101個督導組,直接督導11個省轄市和90個縣(市、區)的教育實踐活動,確保活動不虛不空不偏、不走過場。省委各督導組已於2月7日入駐所督導市和縣,迅速開展督促指導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啟動工作。
配強督導力量。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和審定督導組組建方案,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組建工作。督導組成員由省直單位黨組(黨委)和各市委推薦,省委組織部篩選審核,再由省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審定,優先抽調參加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督導工作、辦公室工作以及熟悉地方工作的同志。全省共抽調黨員干部966名,其中派到省轄市66人,派到縣(市、區)900人。省委派到11個省轄市的督導組每組6人,11名組長均由副省級領導干部擔任,其中在職副省級領導干部4名、曾經擔任過副省級領導職務的7名﹔每組設1名副組長,由省直單位在職廳級領導干部擔任﹔每組其他4名成員,分別為省紀委1人、省委組織部2人、省委宣傳部1人,其中1名省委組織部處級干部擔任聯絡員。派到90個縣(市、區)的督導組由省委與各市委共同選派,每組10人,其中省委選派3人、市委選派7人,組長由省委抽調省直單位在職廳級領導干部擔任,副組長由各市委抽調有縣(市、區)領導工作經驗的在職正處級干部擔任,省委和市委各明確1人為聯絡員,實行“雙聯絡員制”。
明確督導職責。省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專門研究制訂《督導工作手冊》,明確督導步驟、工作要點和注意事項,條目式列出督導工作職責及細則。赴省轄市督導組主要職責共10條,一是傳達中央、省委有關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實﹔二是參加市委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三是了解掌握全市教育實踐活動進展情況,向市委提出工作建議﹔四是指導省委赴縣(市、區)督導組開展工作﹔五是全程參與市級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六是發現並解決突出問題,幫助市級班子和成員查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邊整邊改、建章立制﹔七是注重發現和總結典型,宣傳活動開展得好的單位典型、為民務實清廉好干部典型﹔八是及時向省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九是對各市推進落實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務、重點工作開展督查﹔十是了解掌握市級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和省管市縣干部表現情況。依照赴省轄市督導組主要職責,確定了赴縣(市、區)督導組7條主要職責。
開展業務培訓。省委切實抓好督導組成員業務培訓工作,強化督導要求,明確督導責任,把從嚴的要求貫穿到教育實踐活動全過程。1月20日和26日,及時組織省委督導組成員分別列席中央、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暨第二批部署會議。省委總結部署會議一結束,即組織省委督導組與各市委進行工作對接。1月27日,專門召開督導工作專題培訓會,省委領導和省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負責人分別進行專題輔導,並請5名第一批活動督導組組長現身說法,介紹督導工作經驗。通過學習培訓,使督導組成員掌握中央精神、全面熟悉業務、提高督導能力、盡早進入工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