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紀委(監察廳)
1.意見建議:實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公開承諾制度。
整改情況:結合新任領導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活動,認真抓好新任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公開承諾工作。去年7月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組織對434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其中,省紀委組織對98名新任市廳級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並簽訂了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
2.意見建議: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力度。
整改情況:去年8月以來,持續加大了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力度,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81個,處理21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4人,分3次通報了1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下一步,將繼續強化監督檢查,加強長效機制建設,不斷鞏固和擴大作風建設成果。
二、省委組織部
意見建議:開展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問題的專項檢查和治理。
整改情況:去年10月-12月,會同有關部門在全省部署開展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問題專項檢查和治理工作。通過檢查,發現一些地方和單位在選人用人方面存在違規提拔使用干部、超職數配備干部和違規黨政分設、執行選人用人標准和程序不夠嚴格、選拔任用干部涉及報告事項未事前報告、干部檔案材料不夠規范、研究干部任免事項的黨委(黨組)會議記錄不夠規范等問題。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結合中組部檢查組反饋的整改意見一並抓好治理工作,督促有關單位積極整改,目前,正在組織整改工作“回頭看”,以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三、省交通運輸廳
意見建議:解決交通建設工程領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
整改情況:去年8月,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了《江西省交通建設工程民工工資管理工作規范》,就民工工資管理問題,從承包合同確認、民工信息注冊、民工工資預存、計算、支付、監管,以及違規責任追究、信用記錄建檔等八個方面進行了制度規范。其中明確:施工單位從計量工程款中預留12%作為民工工資支付保証金,由建設單位負責監管,凡拖欠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從保証金中直接支付。截至目前,全省交通系統所有在建項目實現了5萬多名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零投訴、零上訪”,從根本上預防了勞資糾紛,融洽了勞動關系。
四、省農業廳
意見建議:加大對種糧大戶建設晒谷場的補貼力度。
整改情況:去年12月,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了《江西省2013年種糧大戶補貼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明確:採取“先建后補”的方式,加大對種糧大戶建設晒谷場的補貼力度,補貼標准為60元/平方米。2013年、2014年連續兩年在本縣(市、區)實際耕種水田300畝以上(含300畝)的水稻種植大戶,或在本縣(市、區)實際耕種水田1000畝以上(含1000畝)並經認定為2013年省級示范社的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均可申報晒谷場建設補貼。目前,2013年種糧大戶補貼試點項目已批復安排晒場建設30多萬平方米,補貼資金1800多萬元﹔2014年項目申報正在進行中。下一步,將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種糧大戶建設晒谷場的補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