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國家機關各單位把整改落實、建章立制作為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的關鍵,堅持聚焦“四風”,從嚴從緊、真抓實做,一鼓作氣、強力攻堅,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善始善終、善作善成。
從嚴從實制定整改方案。各單位結合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對照查擺出的問題,抓緊制定領導班子整改方案、專項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設計劃。中央統戰部、教育部、國土資源部等單位按照當改即改、近期可改、長期促改、建章立制4個層次,細化整改任務,明確具體責任和時限。各單位堅持敞開大門抓整改,中央政研室、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中央編辦、社科院等單位建立整改情況定期公示通報制度,將整改的目標、內容、時限、責任人和進展情況向群眾公開。中央黨校、行政學院等8家單位建立整改台賬,實行整改情況周報和銷號制度,對難度較大的問題實行項目化管理,建立溝通協調聯席會議,形成整改合力。中央政法委、中央財辦等單位對一些情況復雜、短期難以根除的問題,加強頂層設計,逐步加以解決。
攻堅克難開展專項整治。各單位結合部門職能和工作實際,對“四風”頑症出重拳、下猛藥,強力推進7項專項整治。一是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全國人大機關和全國政協機關切實精簡有關會議議程、文件簡報。國務院辦公廳嚴把以國務院名義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報批程序,停發經濟指標類信息刊物。中央對外聯絡部出訪電報突出“快新實”,避免套話官話虛話。中央直屬機關工委會議同比減少56%。質檢總局等單位積極整治檢查評比泛濫問題。二是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在本系統開展“執行難”、“申訴難”專項整治。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辦戶口難、辦証難”專項治理行動。財政部集中治理“跑部錢進”和衙門作風問題。海關總署重點開展一線窗口單位糾風。稅務總局重點整治“吃拿卡要”行為。工商總局重點改革企業注冊登記制度、查處“搭車收費”案件。三是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出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賀卡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通知。商務部狠剎招商活動“多濫假奢”問題。國管局開展駐京辦事機構專項整頓,各省區市駐京辦事機構接待費同比下降70%。僑辦集中清理200多項品牌活動重形式、講排場問題,節省費用2000余萬元。四是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多佔辦公用房、濫建樓堂館所。煙草局清理超標用車1340余輛、清理超標辦公用房7.2萬平方米。銀監會清理超標用車847輛。審計署、地震局等單位分別清理超標辦公用房數千平方米。林業局集中清理22個樓堂館所在建項目。五是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中央外辦嚴控黨政干部因公出國,今年三季度拒絕簽批省部級領導干部出訪請示28件,取消地方出訪團組24個。外交部嚴控外事活動規模,今年已壓減因公出國費用6600余萬元。交通運輸部全面推行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人民銀行、體育總局、氣象局、民航局等單位壓縮“三公”經費均達數千萬元。全國總工會勤儉召開中國工會“十六大”,會議預算和實際支出減少1/3。全國婦聯將中國婦女“十一大”會期壓縮為3天半,會議代表2人住1個房間,隻編發3期簡報。六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注重把民生改善、生態效益、舉債情況等指標作為重要考核內容。統計局直接查處8起統計數據弄虛作假違法案件,構建反映經濟轉型升級的統計指標體系。中國科協糾正大型活動過度“造勢”問題。七是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中央外宣辦啟動網上違法有害信息“清零”行動。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治理垃圾短信、保障低價藥供應等專項整治行動。司法部加大對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力度。民政部著力解決提高養老服務質量、低保規范管理等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著力解決“蘿卜招聘”、職業資格認定過多等問題。環境保護部加強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執法力度。住房城鄉建設部集中治理征地拆遷、住房保障、房地產中介服務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農業部開展農資打假秋冬季行動等6個專項行動。衛生計生委嚴肅查處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安全監管總局採取暗訪方式狠抓安全生產嚴格執法。人民日報社、新華社等媒體堅決打擊有償新聞、新聞敲詐行為。証監會快速查處証券行業違法違規事件,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旅游局重點整治“黑導游”欺客宰客行為。糧食局著力解決秋糧收購中“賣糧難、打白條”等問題。
務實管用推進建章立制。認真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建立健全作風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以制度機制固化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中央辦公廳認真落實中央要求,早謀劃、早部署、早行動,牽頭抓緊研究制定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有關制度規定,先后印發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等。各單位在嚴格執行中央制度規定、搞好銜接配套的同時,有針對性出台務實管用的制度。中央宣傳部下發嚴格規范黨報黨刊發行工作的通知。發展改革委建立並嚴格執行行政審批事項限時辦結制度。財政部抓緊完善外賓接待經費、因公出國經費、培訓費、差旅費等管理辦法。商務部印發《關於做好赴境外招商引資活動監督指導工作的通知》。國資委研究制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辦法》,對職務待遇、職務消費等作出規范性要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下發通知,不准生產標注“特供”字樣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