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分別印發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整治措施、責任人、責任單位、完成時限。現將有關內容摘編如下,供交流借鑒。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項整治方案部分內容
整治公開招聘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重點:整治一些人先進國有企業、再調事業單位,搞“曲線救國”﹔整治在考錄崗位條件上做手腳、擅自搞政策性安置、設置排他性歧視條件,搞“蘿卜招聘”﹔整治編造檔案、泄露考題、操縱考官,搞“暗箱操作”﹔整治安排A的子女到B的單位工作、B的子女到A的單位工作,搞“官官相護”。
整治措施:嚴格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出台回避、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及信息公示等政策措施﹔加強招聘條件設置問題研究,完善人員流動政策﹔制定行業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全國通報制度﹔健全公開招聘定期抽查制度。(責任人:××× 責任單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 完成時限:2014年有明顯成效)
整治人事考試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重點:整治大規模有組織的人事考試作弊問題﹔整治社會中介機構和非法利益集團破壞正常人事考試秩序問題﹔整治人事考試機構個別工作人員與社會非法人員內外勾結問題。
整治措施:加大涉考犯罪活動打擊力度﹔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完善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和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創新考試方式方法,從技術上提升保障考試安全的能力﹔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營造公平公正考試環境。(責任人:××× 責任單位:人事考試中心 完成時限:2014年底)
整治“考試太亂、証書太濫”問題
整治重點:整治隨意設置職業資格問題﹔整治以職業資格為名隨意舉辦考試、培訓、認証問題﹔整治假冒權威機關名義,組織所謂職業資格考試並頒發証書問題。
整治措施: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完善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移交行業協會、學會的辦法,實施移交工作﹔完善國家職業分類體系,制定職業標准和評價規范﹔修訂《職業技能鑒定規定》,加強對職業資格制度實施的監督指導。(責任人:××× 責任單位:職業能力司、專技司 完成時限:2014年底)
稅務總局專項整治方案部分內容
重點任務是“三清三察三審”。
“三清”(完成時間:2013年12月底):
1、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全面清理檢查各級稅務機關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佔有和使用辦公用房的情況。整改超面積佔有使用辦公用房、豪華裝修辦公用房等問題。
2、開展公務用車清理。堅決查處超編超標配車、違規換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以及公車私用等行為。
3、開展基本建設清理。嚴禁違反規定建樓堂館所、搞豪華裝修,不得以任何名義使用財政性資金新建、改造、擴建所屬賓館、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
“三察”(完成時間:2013年12月底):
1、察訪“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整改履職盡責不到位、部門利益至上、特權思想嚴重、衙門作風、審批過多問題,堅決糾正工作人員對待納稅人態度生硬、推諉扯皮現象。
2、察訪不依法行政、辦事效率低下的現象,堅決整治執法監管中的主觀隨意、作風粗暴、濫用職權行為的問題。
3、察訪“吃拿卡要報”的現象,嚴禁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堅決查處行政審批、稅務檢查、內部管理等工作上的暗箱操作,索取、接受或以借為名佔用納稅人和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單位或個人財物的行為。
“三審”(完成時間:2014年上半年):
1、審計“三公”經費。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嚴格公務接待標准,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堅決糾正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等行為,嚴禁用公款支付健身娛樂活動費用﹔從嚴控制公務用車經費開支﹔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不得安排無實質內容的照顧性、一般性、考察性出訪,不得攤派、轉嫁出國(境)費用。
2、審計會議費用。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加人員規模﹔簡化會議程序,減少出席會議領導人數﹔嚴格會議經費管理,嚴禁套取會議資金。
3、審計專項資金。對信息化建設、重點工程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