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學校中心工作在良好的干部工作作風保障下順利推進,學校領導班子應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中央、教育部以及中共陝西省委關於領導班子作風建設的相關規定,自上而下從嚴要求。為從制度上加強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作風建設,西安交大黨委出台《加強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作風建設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加強宏觀戰略研究、深入聯系群眾、開展專項研究、全身心投入管理等四個方面做出15項具體規定。校領導執行《規定》的情況將在適當范圍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規定》要求校領導要加強學校科學發展的宏觀戰略研究。校領導班子應每學期安排一次專題常委會,集中研究國家及外部發展動態,思考分析學校總體工作,對學校發展中的戰略性、方向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安排﹔每兩年組織一次學術前沿與學科戰略發展研討會,組織全校教授圍繞國家發展戰略及學術前沿問題就學校學科發展戰略提出建設性意見﹔校領導應結合分管業務研究學校中心工作的戰略問題,每學年向常委會至少提交一份戰略對策報告。
《規定》明確指出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聯系群眾。班子成員要與主管(部)處和聯系學院、書院建立定期聯系制度﹔校領導要與中層干部、基層部門同志建立談心談話制度﹔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在與主管(部)處和聯系學院、書院的定期聯系制度中,明確規定校領導每學期至少參加一次分管部門領導班子的工作例會﹔每學期參加不少於一次所聯系學院、書院的活動﹔要參加和督導分管職能部門、聯系學院領導班子的年度工作總結會、民主生活會。在與中層干部、基層部門同志的談心談話制度中,要求書記、校長與班子成員每學期不少於一次個別談心﹔書記、校長確保與正處級干部每年不少於一次談心活動﹔校領導與所分管部門正、副職干部應經常談心﹔校領導要經常與基層部門同志開展談話活動。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方面,明確要求校領導要積極參加課堂聽課活動,參加期末考試巡視活動,並結合分管工作每學期至少參加一次教職工接待日活動。
《規定》指出,領導班子要開展高質量專項學習與研究。每年擬定黨委中心組學習規劃,每學期組織不少於三次中心組學習,並嚴肅中心組成員的出勤考核制度,中心組學習應結合學校實際,策劃和組織好學習討論,切實提高學習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書記或校長每學期主持召開一次中層干部管理工作專題學習研討會。
《規定》指出,校領導應全身心投入管理,不以領導身份佔取學術資源,並在如下兩方面做出具體規定:一是校領導原則上不得在經濟實體、外地研究院中兼職,校領導不兼任學校院系黨政職務。二是校領導在任期內一般不申報個人榮譽(長江、杰青、省部級以上各種榮譽稱號等)、不主持重大國家科研項目、不兼任重要學術組織負責人。在校內學術資源分配中,校領導實行回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