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群眾受益、讓群眾滿意,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最終目的,也是檢驗活動成效的根本標准。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水利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認真解決“四風”方面突出問題的同時,把加快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水利問題、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平台,作為整改落實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部黨組研究確定的七項涉及群眾多、覆蓋面廣、影響力大、效果好、短平快的民生水利問題整改任務已逐個抓緊實施,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讓群眾滿意的實效。
一、進一步抓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水利部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作為重大民生工程,特別是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點整改任務來抓,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精心組織實施,加強檢查指導,務求實現確保2013年解決6000萬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2015年全面解決2.98億農村居民和4152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的整改目標任務。為此,從大力發展規模化集中供水,實現供水到戶﹔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優化項目實施方案,強化施工組織監管﹔大力推進水質檢測能力建設,確保水質達標﹔加強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加強水源保護,加快完善農村飲水保障體制機制﹔加強考核獎懲,確保各地順利完成年度建設管理任務以及“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等5個方面採取了整改措施。截至12月18日統計,2013年已解決6332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
二、進一步加大山洪災害防治力度。為解決山洪災害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問題,水利部提出2013年完成2058個縣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的整改任務。在已實施的非工程措施項目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山洪災害防御體系,提高山洪災害防御能力,扎實推進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為山丘區群眾撐起生命安全的保護傘,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為此,從全面落實《全國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實施方案(2013-2015年)》,進一步開展山洪災害調查評價,進一步補充完善已建非工程措施,加強重點山洪溝治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方面採取了整改措施。截至目前,這項整改任務已基本完成。
三、進一步做好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水利部明確提出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15891座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積極推進規劃外和新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切實保障農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已從加大督促力度,督促各地對已完成主體工程、符合蓄水運用條件的項目開展蓄水驗收,對已經過蓄水考驗且符合條件的進行竣工驗收﹔加強初期蓄水管理,確保除險加固后的水庫安全運行﹔積極推進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與我國國情、水情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小型水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據統計,目前已有15750座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如期完成了除險加固任務,剩余部分也已全部開工。
四、進一步推進農村水電建設。水利部把農村水電開發與農民利益、地方發展、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加快推進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水電新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等涉及民生的建設項目,改善山區百姓生活,促進生態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點整改目標任務,從下達中央補助資金31億元,2013年新增農村水電裝機超過200萬千瓦,裝機容量達到6800萬千瓦,年發電量突破2100億千瓦時(相當於減排二氧化碳2億噸,減排二氧化硫120萬噸)﹔力爭開工建設增效擴容改造項目2300個,可新增裝機近100萬千瓦﹔建成100個水電新農村電氣化項目,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提高當地農民用電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建成小水電代燃料項目40個,解決16.5萬戶、60萬農村居民的生活燃料問題,保護森林面積230多萬畝﹔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保障農村水電安全運行等方面制定了明確具體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100個水電新農村電氣化項目已在2013年當年建成,其他農村水電建設項目正全面推進。
五、進一步做好水利扶貧工作。水利部以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積極開展定點扶貧、滇桂黔石漠化片區聯系、水利扶貧試點、對口支援和行業扶貧,加強貧困地區水利薄弱環節建設,提高貧困地區水利保障能力,加快解決貧困地區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最緊迫的水問題。為保証整改任務落到實處,確保項目落地、資金落地,進一步建立健全貧困地區水利投資保障機制、水利扶貧考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全方位推進水利扶貧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基層抗旱服務組織建設。針對近年來我國局部性、區域性干旱災害連年發生的嚴峻形勢,水利部黨組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明確提出了切實加強基層抗旱服務組織薄弱環節建設,幫助解決機構編制不落實、人員隊伍不穩定、資金投入不到位、設備管理不完善等問題,促進各地抗旱服務組織健康發展的整改目標任務。從推進抗旱服務組織正規化、規范化管理,實行抗旱服務隊、防汛機動搶險隊和物資儲備倉庫“兩隊一庫”整合發展的建管模式,加快組織實施《全國抗旱規劃》等方面進行整改,確保整改措施收到實效。
七、進一步打造便捷高效的為民服務平台。最大限度地精簡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減少中間環節,簡化工作程序,提升審批效率,改進投資使用管理方式,加快民生領域內水利項目建設,著力打造規范、高效、便民的服務平台,提升為民服務水平。這是水利部黨組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按照新一輪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的要求提出的一項重點整改任務,並從精簡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規范監督管理、改進水利建設投資使用管理方式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水利部研究確定將行政審批事項由48項減少至29項,2013年有6項可完成取消,2014年擬取消2項,2015年擬再取消1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