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入第三階段之際,省法院對照查擺出的問題認真整改,限期完善新建 《關於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規定》等25項制度。
省法院根據活動中調研座談、征求意見、對照檢查中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和查擺出的問題,結合機關各部門制度建設調查反饋的情況,在梳理修改已有制度和新建制度的基礎上,要求限期完善和新建25項制度,並將任務分解明確。
這25項制度有需要完善的14項,包括辦公用房、車輛分配使用管理規定,關於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規定,關於全面加強接受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有新建制度11項,包括審判業務庭人員開庭紀律作風規范,關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公開上網規定》的規定等。這些制度全部限期完成,其中有18項制度已於11月中旬前完稿,待院黨組會通過后即可發布施行,其他7項制度的完稿時限為2014年3月。(記者郭建軍 通訊員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