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是固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作風建設成果,使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內化為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的重要環節,是教育實踐活動取得長效的關鍵所在。必須要以問題為導向,以管用為要求,以長效為目標,立足實際、著眼長遠,把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下去。
注重措施的細化和可操作性。建章立制不能老是寫一些“屢見不鮮”的官話、套話,不能老說一些“自我表彰”的大話、空話。要結合當地實際,結合民生訴求,結合大勢所趨,做到條框明細、層次明確,讓人看得明白、記得明白、做得明白。要立足大局,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抓住主要矛盾和重點問題,涵蓋全面,有約束力,措施切實可行。要去虛務實、化繁為簡,切忌建造“空中花園”,建的美輪美奐,實施起來卻舉步維艱,無從下手。
注重制度的銜接性和長效性。建章立制要本著反“四風”、見長效的原則,對涉及本部門、本系統的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條目,進行分析,做好效能評估。對不適合現實需要的制度機制,堅決予以廢止﹔對有利於密切聯系群眾的制度規定,不斷鞏固完善提高。把已有的制度都拿出來“翻翻、晒晒”,精心辯証取舍,取精華去糟粕,對機制縫隙和制度漏洞“縫縫、補補”,發揚嚴謹求實的精神,更新務實管用的內容,讓違規亂紀行為無縫可鑽。要有未雨綢繆的意識和思維,不斷組建防范未然、強基固本的制度和規定,經常“回頭看”,做到及時更新和完善,讓制度經得起時間和實踐的檢驗。
注重制度落地執行的嚴肅性。建章立制是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最后環節,但不是結束環節,在貫徹執行各項制度過程中要真正做到思想不放鬆、標准不降低、力度不減弱,劃出“紅線”,標出“雷區”,架起“高壓線”,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違反制度規定的要追究責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有規必依、令行禁止,解決和防止“破窗”效應,不能使制度成為空架子,以鐵的執行力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到黨員干部的日常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