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初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撰文指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提升實效性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在全黨強化“做”規矩的意識,形成上下一致的思維習慣和令行禁止的行為養成。
做規矩的核心在一個“做”字上。我們黨不是沒有規矩,回首改革開放30多年的歷程,我們對黨內規章制度的強調不可謂不多,該立的在不斷地立,該說的在不斷地說,該強調的在不斷地強調,往高處、深處、大處講的話都講到位、說到極致了,辯証地看,僅僅靠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如果隻指出不糾正,“講”就會成為虛化的東西。久而久之,就會在黨內形成一種心照不宣,講歸講做歸做,講和做成為相互脫離的兩件事情。可以這樣說,黨內風氣長期得不到根本好轉的原因就在於此。解決問題的“藥方”隻有一個——在“做”字上下功夫,違規的一定要糾正,有令不行的一定要得到“懲罰”。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效不僅體現在“糾”字上,把違反規矩的東西糾正過來,更要體現在“做”規矩上,形成全黨上下講規矩、守規矩的良好風氣。
做規矩的關鍵在落實責任上。有規矩為什麼得不到貫徹和執行,做不到令行禁止?關鍵是沒人來管或者不能持之以恆地抓。出現這種情況的根子在組織層面,責任在各級干部。制度制定者不管制度的貫徹,不進行有效跟蹤和反饋,制度的落實必然會大打折扣﹔黨的各級組織不把執行制度作為大事來抓,制度的推進和貫徹必然軟弱無力。因此,要真正體現“做”規矩,一定要有“一級管一級”的機制支撐。越雷池即被發現,出問題即能知曉,且立即有部門和人員指出和糾正,做到違者必究、犯者必懲、非法得利的必退,犯規成本的提升必然使違規現象大幅度降低。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寄希望於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此作為“做”規矩的新起點,形成黨的組織層層做規矩、黨的干部人人守規矩的良好局面。
做規矩的成效有賴於黨內監督機制的完善。從本次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安排看,這是一次“做”規矩的典型示范。不僅對處級以上干部查擺問題、對照檢查材料的寫作有著嚴格的規范要求,而且對專題民主生活會的舉行也有著精心設計和操作要求,讓干部之間既能夠坦誠相見,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又能通過思想斗爭,實現維護團結促進和諧的局面。但從長遠看,黨內“做”規矩的任務十分艱巨,要成為一種長效機制,制度的頂層設計十分重要。最終要形成“規矩是電網,誰觸誰‘死亡’”的制度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