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0日起,我省將用5天左右的時間,對全省經批准已開工在建的樓堂館所項目 (含業務技術用房項目)進行復核。這是記者10月12日從省發改委獲悉的。
據悉,這次復核工作由省停清辦統一領導,依據中辦發【2007】11號 《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建設問題的通知》、原國家計委計投資【1999】2250號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以及《招標投標法》《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中央部委出台的其他規范性文件要求,按照“誰審批、誰復核”的原則,省、市監察、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環保、機關事務管理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業務范圍,兩級分類、統籌復核。
具體來講,省本級樓堂館所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相關部門協同﹔市(縣)樓堂館所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相關部門協同。最終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匯總相關職能部門復核意見,並報省停清辦。今后,省市發改部門將進一步完善審批程序,建立健全審批責任制和內部監督機制,對違規審批等行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