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准,為選人用人指明了方向。作為擔負選人用人重要職能的組織部門,如何選准好干部,讓好干部能夠脫穎而出,責無旁貸,意義深遠。
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狂沙始到金——要准確識別。用人先識人,知人不深、識人不准,就會出現任人不當、用人失誤。要透過日常的工作表現、紛繁的評價信息,由表及裡地識別好干部。一要以全面的眼光看德才。既重德又重才,又堅持以德為先,而非等量齊觀。德為導向﹔才是基礎﹔德靠才來發揮﹔才靠德來統帥。對同樣能力強的干部,誰在德方面表現更突出,就提拔重用誰。二要以寬廣的胸襟看長短。“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長,不知人長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長,則不可用人”,在識別好干部的時候,應該客觀全面地看待干部的長短處,既要看到干部的成績,也要看到干部的問題,要看缺點與優點相比,什麼佔主導地位,要看其缺點是否超過了“度”,是一般性的“小節”問題,還是影響“大節”的致命弱點。三要以辯証的思維看能耐。“能”指的是本事、水平、技能﹔“耐”指的是受得住、禁得起。作為好干部,既要有“能”,要有認識問題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協調關系的能力。也要有“耐”,要有耐性,沉得住氣﹔要有耐心,禁得住煩﹔要有耐力,吃得了苦。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要科學選拔。用什麼樣的方式選人、選什麼樣的人,不僅是從哪個角度看的問題,更在於樹立正確的導向和科學的評價標准。一要不唯“票”。隻看表和票,在一紙之上、一劃之間畫個勾或畫個叉,決定干部的選與用,會沖淡黨管干部原則,會導致拉關系、拉票賄選等不正之風。堅決制止簡單以票取人,就是要引導干部對群眾負責、對事業負責、對組織負責,不當所謂的“滿票干部”。二要不唯“分”。不唯分,就是要將考試成績與工作實績綜合分析,不以一張考卷、一場演講“論英雄”。要把分數票數與實際能力、綜合素質與崗位要求、任職經歷與發展潛力等結合起來,全面衡量人選的“考績”與“德績”、口才與口碑、臨場發揮與一貫表現。三要不唯“GDP”。把科學發展成效作為評價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既看顯績又看潛績、既看總量又看均量和質量,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四要不唯“年齡”。培養選拔年輕干部,不是提拔任用每個干部都要是年輕的,也不是每個班子都要硬性配備年輕干部,更不是不同層級領導班子成員任職年齡層層遞減,決不能一刀切強調年輕化,更不能搞年齡一刀切。五要不唯“職位”。要從事業和工作需要出發,堅持人崗相適、以事擇人。要鼓勵干部在實干、實績上競爭,而不是爭職務、爭崗位、爭權力。要特別強化領導就是服務、崗位就是責任、工作就是奉獻的公仆意識。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要注重培養。成長為好干部,既要靠自身努力,也要靠組織培養。組織培養除了教育培訓、實踐鍛煉、開辟通道等措施外,正確的導向、嚴格的紀律、健康向上的環境也是重要保障。一要導向正。現在有些干部用得不那麼好,群眾意見大,不是領導不明白,多半是被“關系網”、“潛規則”等私心雜念和不正之風攪和了。隻要出以公心,公道對待干部,公平評價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堅持標准,堅守原則,不搞“以人劃線”、“以地域劃線”,不搞親親疏疏、團團伙伙,不為人情關系所縛,不為歪風邪氣所擾,不為個人得失所困,就一定能夠把干部選准用好。二要紀律嚴。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干部任用條例》對干部選拔任用的資格、條件、程序作了具體規定,四項制度規定也提出了明確的紀律要求。關鍵在各級領導帶頭遵守,防范出現“稻草人”現象。三要環境優。好干部的成長,需要優化環境,從嚴管理。對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愛護要及時,經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甚至猛擊一掌、大喝一聲,警示干部不走邪路、不闖紅燈、不破底線。要保護和支持那些敢於攻堅克難、勇於擔當的干部,營造干部努力干事寬鬆的輿論氛圍。
(作者系永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